政务频道

您当前的位置 : 温州网政务频道   ->   专题资料 -->正文
市教育部门加强规范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管理 保障学生出行安全
2014年04月28日 11:01:57来源:温州日报

  近日,市教育局发出《进一步加强规范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严格执行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制度,未经申报和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活动前要事先与家长取得联系。

  根据规定,学校应在距外出集体活动时间7个工作日前报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经过审核批准的校外集体活动,学校及举办者不得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扩大活动的规模。若确需变更活动时间的,应提前3天向审批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变更;若需变更活动地点和内容以及扩大活动规模的,应重新申请报批。取消校外集体活动的,应在原定举办活动时间之前告知审批部门。

  同时,活动前要事先与家长取得联系,将活动的时间、地点、要求等告知家长,并要求家长对孩子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征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以便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集体外出活动时间原则控制在一天以内,一般不在法定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地点原则上以市内活动为主。活动前要全面了解活动场所的安全状况,室内活动一定要事前查看房屋结构、熟悉逃生通道。对于池塘、水库、河滩等地理条件复杂、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或安全措施不能保证的地方,严禁组织师生前往活动。在高温干旱、冰冻雪灾、狂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和活动场所环境不明的情况下,严禁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另外,学生外出集体活动需要乘车(船)等交通工具的,应当用正规旅游公司、公交公司的车辆,租用(或自备)的交通运输工具应具有良好的车(船)状况,选用安全驾驶三年以上、无重大违章记录的司机,外出活动途中对驾驶员驾驶行为应及时监督。严禁乘坐无牌无证车(船),严禁超载超速,禁止借(租)用无营运资质的交通工具。

编辑: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