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安监局: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安监管矿〔2014〕4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局《关于印发2014年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温安监管〔2014〕30号)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4月23日
编辑: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