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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大产业集聚区将试点“负面清单”
2014年04月15日 10:45:10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4月14日,市政府正式发布《在产业集聚区推行“负面清单”外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计划今年8月起在瓯江口和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开展试点工作。市审管办有关人士透露,届时“负面清单”外企业投资项目将实现从以往100多项审批环节及前置条件到“零审批”的飞跃。

  所谓“负面清单”,即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规定,梳理出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落后产能、过剩产能、高能耗高污染产业等领域的负面清单。简单地说,就是在所辖范围内列明禁止和限制的投资领域、产业、项目。

  开展试点后,先由部门制定承诺标准,企业在获得用地、作出承诺后将可以先开建,再验收。政府不再审批的前提是企业与相关部门签订标准承诺书,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企业必须要严格按照其承诺的标准和要求来组织实施,否则验收将不予通过。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企业自行负责,并且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市审管办审批业务处处长章进育表示,建立“负面清单”的目的是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加发展动力。

“负面清单”将带来什么变化? 政府对企业投资是否不管了?

市审管办审批业务处处长章进育解读试点方案

  该《通知》对“负面清单”外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的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进行了明确。由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作为牵头单位,实施前期准备、标准承诺、联合评审、过程监管、责任追究等工作流程。此次试点将带来什么变化?对此,参与起草《试点方案》的市审管办审批业务处处长章进育进行了解读。

  1、以企业对标准承诺和部门事中事后的监管代替审批

  “现在市场瞬息万变,企业获得一个很好的商机,如果审批要一年多,建设要一年多,那再好的商机也早就没了。”他说,目前虽然对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流程进行了优化,审批时限也进行了压缩,但审批环节依然过多,审批程序依然繁冗,导致项目审批耗时太长。

  而试点开展后,“负面清单”外企业与相关部门签订承诺书,通过联合技术评审后,仅凭签署意见后的联合评审意见汇总表,就可以按照标准承诺组织进场施工,企业成为项目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相关职能部门虽然不再审批,但需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企业不用跑多个部门拿批文、证照了

  章进育说,联合办事机制包括集中咨询、联合评审、联合验收。原来,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由于涉及规划、土地、建设、环保、人防、消防等多个职能部门,申请人要跑多个部门办理手续,有时还反复来回跑,费时费力。但是现在通过联合办事机制,企业(申请人)可以少跑许多“冤枉路”。

  “原来,由于审批手续繁琐,企业不得不委托中介机构办理,或在审批中需要多次跑部门咨询法规政策,但是以后就不用这么麻烦了。”他说,今后企业在签订承诺书前,管委会建设部门要根据总平面图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集中咨询,并一次性书面告知要签订承诺书的部门及相关事项。

  同时,试点开展后,“负面清单”以外企业也不用再跑多个部门拿批文、证照了,直接去管委会建设部门领取即可。《通知》指出,企业完成项目施工图并通过审查后,由管委会建设部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进行联合技术评审。与会单位人员直接在评审会上提出修改意见,联合技术评审通过后,相关单位原先在审批环节发放的批文、证照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向管委会建设部门提交,由管委会建设部门收齐后一并发给企业。各单位不得再要求企业(申请人)提供材料或提出其他要求。

  3、联合竣工验收改多头发证为单一发证

  “原先有许多企业投资项目竣工后,由于个别部门的验收合格证书没有发放,使得项目无法投入使用,并且无法取得产权证,也无法抵押融资,这是非常大的一笔损失。”章进育表示,此制度的最大变革就体现在“联合验收”机制的改革,原来的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只是一种联合运作模式,要求主办部门(单位)牵头,相关验收职能的部门(单位)参与,统一组织、集中时间验收。但是各单位都需要出具验收合格文书。

  现在改革实施后,项目竣工后由管委会建设部门牵头组织联合竣工验收,由牵头单位发放联合验收合格文件。而其他单位只参与竣工验收,提出整改意见,不再出具验收合格文书。企业(申请人)只需凭联合验收合格文件,就能到相应土地管理机构、房产管理机构办理土地、房产登记手续。

  4、政府不再当“司机”,要当好“交警”管好“红绿灯”

  “负面清单”的出台是否表明政府对企业投资行为不管不顾了?

  对此,章进育说,正好相反,部门在事中、事后监管的任务更重。也就是说,建立“负面清单”以后,政府不再当“司机”,但要当好“交警”,管好“红绿灯”。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分类监管制度,对诚信较好的企业可减少监督检查的次数,而对诚信较差或违规违法的企业要记录在案,坚决予以严惩。另外特别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部门通过常态化抽查,重点监管企业是否严格按承诺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开展施工,发现不按承诺施工及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视情发放整改意见书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张新彤 陈梦园

编辑: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