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办近日下发《关于开展市级部门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市编委办有关人士表示,各部门须在4月30日前,按规定梳理并报送本部门职权和行政权力清理相关材料,经审核、补充、汇总及审定后,最终完整的“权力清单”将于10月由市政府统一对社会公布。
此次方案的清理对象分三类,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含特设机构)、部门管理机构,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市气象局;二是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单位);三是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并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根据该《方案》,各部门对本部门现有的权力事项,按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等10项权力类别逐条逐项进行分类登记。
《方案》明确,除了理清权力清单外,各部门还要梳理部门宏观管理和内部管理职权,对本部门职责和权力事项进行清理的基础上,围绕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和优化机构编制配置等要求,做好对本部门履职情况的分析。对每一项行政权力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对保留、取消、转移、下放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等权力事项,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据悉,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已明确列入市政府对部门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朱斌
编辑: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