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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办“旅游商品”大赛
2014年03月25日 10:49:03来源:温州网-温州日报

  瓯瓷、瓯绣、瓯塑,打火机、眼镜……除了这些温州市民耳熟能详的温州本土工艺品、轻工小商品,还有哪些旅游商品能代表“温州元素”?近日,市旅游局为大力推进全市旅游商品(纪念品)市场化、品牌化、产业化发展,并选拔推荐我市参加浙江旅游商品大赛作品,特举办2014年温州旅游商品(纪念品)大赛。

  “参赛的商品主要以体现旅游景区(城市)文化特色、地域特色和人文特色,注重传统与流行、文化与科技、纪念与实用的结合,而且商品必须是市场化的实物类商品。”据市旅游局规划发展处处长胡念望介绍,参评的商品(纪念品)以旅游城市、旅游景区(遗产、森林、湿地、人文、自然、民俗、博物馆)、红色旅游景区为元素而开发的实物类旅游纪念品、工艺品。内容包括符合景区(城市)特色的旅游纪念品、旅游工艺品、特色旅游商品及商品包装,但是不包括食品、服饰和烟酒类商品。

  本次邀请各地旅游主管部门广泛发动各地旅游商品(纪念品)生产厂商和经营单位,踊跃选送特色商品(纪念品)参赛。大赛设金奖4个;银奖8个;铜奖12个;优胜奖若干。获奖的商品将颁发奖牌和证书,获金、银奖商品将代表我市参加“2014年度浙江省旅游商品大赛”。比赛时间自2014年3月15日至4月30日,所有参赛作品要求于4月25日前报送市旅游局规划发展处。联系电话:0577-88967259 88967260

  E-mail: 498866139@qq.com。

  参赛具体要求:

  旅游商品大赛立足温州,体现大众游客消费需求,以创意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突出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调动企业设计、研发、经营旅游商品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1、时尚性:设计开发的商品具有品牌影响力,能够引导旅游消费取向;

  2、纪念性:主题突出,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中华文化元素,有地方特色(传统工艺、传统文化元素的体现)和反映旅游景区的内涵与风貌,宜收藏,保留价值高;

  3、实用性: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寓用于乐,包装和色彩应用合理、美观、易于携带,有与民族、生活方式相关的应用性;

  4、创新性:商品设计创意新颖、独特,技艺或品种独创;易被旅游者接受,时尚性强,融情感、消费于一体,不落俗套。传统工艺推陈出新,与高新技术有机结合,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5、工艺性:工艺精良,用材合理,加工质量高,绿色环保。制作精湛,传统技艺应用到位。符合相关产品的国内外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通过标准认定的以证书为准;

  6、市场性:定价合理,具有生产可行性和市场经营的较好效益;具有进一步深化设计,形成更大市场份额的潜力。

  另外,参评商品的零售价格不要超过5万元;重量不要超过30公斤;体积不要过大,同一材质、工艺商品只能报一件(项)参赛。

杨昭普 林晨 

编辑: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