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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单企业定向债诞生
2014年03月24日 09:55:23来源:温州网-温州商报

  3月1日起实施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对我市企业发行定向债做出了具体的要求。不到20天时间,我市首单企业定向债便成功发行。上周四下午,发债主体沪光集团的相关负责人,在参加“瓯海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对接会”上,被作为“典范”,面向近百家中小企业的负责人,分享了该企业发债的经验与收获。

  据悉,该债券首期3000万元将部分用于解除其原先因互保关系而取得的银行信贷。业内人士称,这是该债券对温州众多中小企业最有价值的启示意义。此前,企业之间存在互保关系,是直接融资的重要障碍之一。

  债券规模一亿元首期3000万元已到账

  据介绍,“沪光集团定向债”计划发行1亿元,第一期3000万元目前已由承销商中新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转账到该公司的账户,发行期限为3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债券票面年利率10.7%,单利按年计息。本次成功发行的“沪光集团定向债”以直接融资+私募资金参与的形式完成资金募集。

  沪光集团有限公司位于乐清,是一家集科、工、贸为一体的高新技术型企业,是乐清市变压器行业的龙头企业。

  据悉,这是我市首单企业定向债。“定向债券”作为一个新鲜的融资工具,在3月1日起实施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上有比较详细的规定。该“条例”实施不到20天时间,就有温州企业成功发行这种债券,速度不可谓不快。

  市金融办相关人士认为,定向债作为《条例》规定的重要融资工具,是温州金改的创新之举,是温州金改先行先试的成果。定向债具有登记程序便捷(只需在温州市金融办登记即可)、发行门槛低等优点;并具有期限长、资金使用灵活等特点,对企业来说是探索扩大直接融资的新模式、新渠道,有利于解决更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同时也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有益探索。沪光集团定向债作为我市首单成功发行的企业定向债,为今后全市的企业定向债发行树立了典范,是《条例》探索试点过程中的重要成果。

  沪光集团财务总监在做“经验介绍”时说,当前我市的很多中小企业最大的困难就是资金难题,资金供给的不稳定因素,增大了企业经营的风险。定向债融资规模较大,期限较长的特点,有助于企业的稳步发展。

  该债券的亮点是“有效破解企业互保的问题”

  在日前举行的“瓯海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对接会”上,沪光集团财务总监介绍说,首期已到账的3000万元中有一部分将用于解除其原先因互保关系而取得的银行信贷。“通过发行定向债,公司将切断互保链,使企业债务关系更清晰,不用再陷于过往脆弱的资金链中担惊受怕了。通过此次定向债发行,直接优化了公司债务结构、增强了短期偿债能力,接下去将通过补充现金流用于扩大生产。”

  “债券募集到的资金,可以用于偿还原来的债务,或者解除因互保而产生的负债率,这是该债券的一大亮点。”温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缪心毫对该债券的“创新之举”表示肯定。在《条例》正式实施之前,参与了多次实施细则起草与修改工作的缪心毫就在很多场合说过,《条例》的一个重大亮点是定向债等企业融资方面的突破。“它对温州目前的意义,并不亚于民间借贷的登记备案。”

  “以前企业发债的一个重要障碍就是企业间存在着互保的问题。”缪心毫说,一般来说,对企业发债的用途有很明确的规定,用于企业的扩大再生产等流域。《条例》里对定向债的用途没有做明确规定,这给了企业发债更大的空间。记者了解到,温州金改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不少温州企业有意向通过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等金融工具进行融资,但不少企业因为自身处在互保链之中,而无法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

  当天举行的“瓯海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对接会”上,来自杭州的中新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贺平专门做了“破解互保风险”的专题讲解。他认为,长期以来,中小企业因为缺乏抵押物,通过联保、互保向银行贷款融资成为主要的融资渠道。但这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融资模式无疑存在着巨大的风险,一家企业“跑路”,互保引发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就可能殃及一些优质企业的发展。通过定向债使企业从间接融资转向直接融资,且融资期限较长,便于企业做中长期规划。因此对企业来说,今后可以多尝试债券融资。

  定向债发行的门槛较其他债券要低一些

  在此次“对接会”上,主办方瓯海区金融办邀请了辖内的上百家中小企业负责人与中新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对接”,旨在为企业寻找到更多的融资渠道。中新力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认为,对温州众多企业来说,企业定向债是个不错的选择。

  “定向债的发行有一定的门槛,但较大部分债券来说,门槛相对较低。”中新力合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定向债发行企业财务标准是根据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的相关制度以及公司积累的经验设置的门槛,基本上发债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发债额度不超过企业净资产。

  据介绍,由于定向债是一个较新的债券品种,且不需要通过上交所等机构发行,通过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即可发行,因此主承销商的自主权相对较大。如中新力合公司的私募债财务标准有:经营满两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2000万元,资产负债率≤80%;发债后,对外担保余额≤净资产的50%;要求纳税销售占比50%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营业收入的60%;抵押物价值≥本次发行债券额度的20%或有强力第三方保障;企业在银行贷款风险分类中正常或关注。此外,近五年来,VC、PE、上市公司、国资进行过股权投资的企业优先考虑。

  而《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进行定向债券融资,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偿还本息。每期定向债券融资的合格投资者不得超过二百人。

  企业进行定向债券融资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在温州市行政区域区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有支付融资本息能力;融资后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百分之七十;融资期限在一年以上;温州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要求。

  “比照《条例》的规定与类似如中新力合公司对发债主体的规定,通过发行债券来融资,对温州的企业来说,已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瓯海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说。

黄泽敏 

编辑: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