赚钱没有捷径,贴张卡片就能日入数百?别天真了,这换来的不是财富,而是法律的严惩!
案情回顾
2025年6月,苍南的小陈偶然结识了一名男子A某。对方告诉他,在车上贴小广告能赚不少外快。小陈心动了,接下了这单“生意”,开始在车辆左侧后视镜上张贴广告,按张拿钱。没过多久A某落网,小陈本该就此收手,却利令智昏——他直接绕过A某联系上家,自备打印机和纸张,还拉上三名朋友组成了“创业团队”。
小陈分工明确:他在境外社交软件上四处揽活,把上家发来的卡片图片打印出来,分给三人张贴,每贴一处都要拍照录像留证。上家按量结算给他,他再分给团队。每贴一张获利0.5元至0.7元,团队累计违法所得2.8万余元,小陈个人获利1万元。
看似一本万利,实则步步惊心。小陈心知肚明——卡片上的二维码和链接指向的都是淫秽、电诈等违法信息,却仍带着团队在苍南、平阳等地疯狂张贴。2025年7月底,小陈被平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本以为这下团队该散了,谁知三人非但没收手,反而自己联系上家继续干。小陈出来后,也没悬崖勒马,继续帮他们结算。2025年10月,小陈被苍南县公安局抓获,团队三人陆续落网。2025年11月,上线鲁某也被抓获归案。
2026年3月,小陈因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团伙成员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团伙其余两人另案处理。2026年6月,上线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五人违法所得均被追缴。
检察官提醒
本案中,小陈本是一名普通的网约车司机,却因轻信“贴卡片赚外快”的捷径,从接单张贴发展到自备设备、拉人组队,短短数月便将自己和朋友一起送上了被告席。那些看似“日结高薪”的卡片,实则为淫秽、电诈等违法信息“吸粉引流”,贴卡不是“小生意”,而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无论你是接单、打印还是张贴,只要参与其中,都将面临法律严惩。
正当守法赚钱受法律保护,铤而走险终将难逃制裁。切勿因一时贪念走上歧途,害人害己。若发现爱车被贴此类小卡片,切勿扫码,请立即清除并拨打110举报。
贴卡本是为外快,
几分几毛信手来。
为何得钱这般爽,
牢狱添名悔不该。
来源:温州检察
原标题:【案“鉴”】一张小广告贴出刑事犯罪
监制:张佳玮 | 责任编辑:张朋杰 | 编辑:姜珂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