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我们真的不用坐牢了吗?”少年的声音带着颤音。
“是的,现在依法对你们作出不起诉决定。但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你们仍然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近日,永嘉县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宣告送达不起诉决定书。与以往不同的是,宣告现场同步送达了一份《检察意见书》和一份《矫治教育启动建议书》——这是该院办理的首例对未成年人“行政处罚+矫治教育”同步衔接案件。
案情回顾
今年初,小陈、小林和小张(均化名)因一时贪念,盗取了被害人放在路边的电动车。案发后,三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
案件移送永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认为,三人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具有坦白、赔偿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
一次宣告,两份文书,多方联动
宣告当天,承办检察官向三名未成年人宣告了不起诉决定,同时向公安机关同步送达《检察意见书》和《矫治教育启动建议书》。《检察意见书》建议公安机关依法对小陈等三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对其中依法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二人采取矫治教育;《矫治教育启动建议书》建议对其中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二人启动矫治教育程序,并制定个性化矫治方案,内容包括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责令定期报告活动情况、参加社会服务活动等。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通过新增第二十四条,要求对因年龄等原因不予处罚或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矫治教育措施。这一修订既避免了'一放了之'的放任,又兼顾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实现了保护与惩戒的精准平衡。”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办结不是终点,帮助三名少年真正回归正途才是目的。
这正是永嘉县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出台的《永嘉县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矫治教育及涉未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实施细则》和《永嘉县罪错未成年人分级矫治教育协作工作细则》要解决的问题:行政处罚与矫治教育“双轨并行”,让每一个罪错未成年人都能受到应有的教育和矫治。
工作人员现场签署法律文书
这是一场需要耐心、智慧和爱心的系统工程。永嘉县检察院将继续携手各职能部门,强化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有效干预和教育矫治,让每一个迷途少年都能在法治阳光下找到回归方向,在关爱中重拾前行的勇气。
来源:永嘉检察
原标题:嘉木未检|“行政处罚+矫治教育”双轨并行,为迷途少年系好法治安全带
监制:张佳玮 | 责任编辑:张朋杰 | 编辑:姜珂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