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走进温州某知名品牌的直营门店,细心的顾客会发现,店内醒目位置张贴着“禁止员工个人账号收款”等内容的提示牌,店员在完成交易后,也会主动向顾客提供购物小票……这一系列细微变化,源于鹿城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职务侵占案件,检察官办案组积极回应企业保护诉求,在依法惩治企业内部“蛀虫”的同时,更开出治理“良方”助力企业堵塞管理漏洞,法治护航民营经济行稳致远。
01优惠差价进了个人腰包
“满300减50,满500减100”,这是企业为促销推出的优惠活动,却被个别员工当成了“生财之道”。在该品牌的一家直营门店,店长赵某遇到了两位先后结账的顾客,A顾客买了300元商品,B顾客买了200元商品。赵某没有使用公司账户收款,而是掏出手机使用个人账户,接收A顾客优惠后250元、B顾客200元的钱款。
随后,她在财务系统里,将两笔交易拼成了一张500元的订单,享受了100元优惠,只需向公司上交400元,50元的优惠差价,就这么神不知鬼不觉地落入了赵某和同事们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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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店员们都有这么操作,以为就是赚点奶茶钱、零食钱,没什么大不了……”到案后,店员张某的这番话,道出了一些门店店员的侥幸心理。从店长到店员,这种“薅羊毛”的行为竟成了心照不宣的“潜规则”。经查,2020年1月至2024年3月,赵某伙同店员张某等人,通过虚假拼单截留优惠后入账、留单后低价入账等方式,私分企业应收货款至少7万余元,把企业的促销让利变成了个人的“灰色福利”。
02从海量数据中“挖”出铁证
“这一笔笔金额虽然不大,但就像白蚁蛀堤,对于直营门店遍布全国的品牌企业而言,打击是极大的。”2025年1月,该企业相关负责人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赵某所在门店财务异常情况,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件移送鹿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查阅证据卷宗后发现,该案系门店管理人员与店员利用企业促销优惠政策上下勾结、多次小额侵占的典型“蚁贪”案件,存在作案时间跨度长、直接证据灭失、涉案人员言词证据反复等难点,工作面临不小挑战。
突破口在哪儿?承办检察官将目光投向了繁杂的电子支付流水,通过系统比对、关联分析,最终从赵某等人2500多条转账记录中筛选锚定了1200多条“可疑流水”。“这些流水呈现出一定规律特点,清晰勾勒出了赵某等人定期、按份分钱的犯罪事实。”承办检察官介绍,在扎实的客观证据面前,涉案人员事先约定的“攻守同盟”顷刻瓦解,三名人员相继认罪认罚、退赃退赔。

检察官提审赵某等人
2025年12月,鹿城区检察院对主犯赵某、张某提起公诉。鹿城区法院经审理采纳公诉机关全部控罪意见,判决赵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决张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03履职延伸“防未病”
办案中,鹿城区检察院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创新开展“三书同达”机制,在提起公诉后,及时向被害企业同步送达《审查决定告知书》《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权利告知书》及《检察提示书》,充分保障企业的知情权与程序参与权,提升司法透明度。
“案件办结不是终点,做好服务企业的后半篇文章,帮助企业完善事前预防和事后应对机制,才能让企业发展更安心。”承办检察官介绍,针对办案中暴露出的直营门店在货款收取、账户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鹿城区检察院向企业制发了《检察提示书》,围绕完善收银财务制度、强化内部风险控制、加强员工法治教育与廉洁从业培训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企业采纳检察机关的全部建议,开展了完善审计制度、强化廉洁警示教育、在门店张贴提示牌等具体举措,于是便有开头的一幕。

检察官开展普法活动
鹿城区检察院办案组还就该案办理中发现的企业内部治理薄弱环节,将“防治企业内部贪腐”确定为普法精品课程,研发形成“案例剖析+风险清单+防控指引”标准化课件,自2025年以来开展巡回普法活动10场,覆盖10个镇街及2大产业园区,直接服务企业负责人、管理层及关键岗位人员超600人次。
“检察官不仅办好了案子,还将检察履职向社会治理前端延伸,提供定制化普法警示教育等‘法治增值’服务,为企业规模化、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免疫力’。”一位参加普法活动的企业家代表点赞道。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店长和店员将本应属于公司的货款揣进了自己兜里,与企业正规促销让利有本质区别,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工作中,我们常面临各种诱惑或“行个方便”的请求,也可能看到一些所谓“大家都这样”的潜规则。但请务必警醒,法律的判断不会因为“金额小”“普遍做”而改变。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守住诚信守法底线,才是对自己职业生涯最好的投资。
来源:温州检察
原标题:315·维权小课堂 | “满500减100”的优惠,进了谁的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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