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记者参观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郑鹏 摄
记者 夏婕妤 通讯员 赵敏
一场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普法之旅,让孩子们不仅明白了《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如何保护未成年的自己,也见识到了不少破案的“黑科技”。6月30日下午,由市政府妇儿工委办、温州日报联合组织的《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宣传月主题活动携手市检察院,请检察官给孩子们上了一堂特殊的“法治课”。
检察院里的“高科技” 让孩子们大开眼界
文书盖章,如何分辨是先盖章后打印,还是先打印后盖章?落款签名,是不是用同一支笔一气呵成写完?难以辨别的案件细节,在市检察院的文痕检实验室里,通过专业的设备,小记者们找到了蛛丝马迹。
在这里,小记者们知道了温州检察技术七大专业有哪些,参观了文痕检实验室,听工作人员讲解如何用专业设备检测字迹是否有篡改,又来到电子物证室,了解手机等电子设备破损如何被修复。
随后,在“温州检察智慧大脑数据应用中心”,小记者又通过“零距离”参观、沉浸式体验,感受司法中的高科技力量。在体验感满满的参观+实践中,检察官还给孩子灌输了不少《条例》涉及的内容,比如网络世界不是“法外之地”,未成年人禁止文身、不能沉溺虚拟游戏……小记者们也对检察院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明白了培养法治观念、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还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帮助别人。
跟着检察官学“未保法”
做守法用法好少年
“遇到校园欺凌应该怎么做?”“能跟游戏网友线下见面吗?”在互动提问环节,检察官开设普法小课堂,用三个动画宣传片教会孩子用《条例》保护自己。而通过情景模拟和互动提问,参加活动的小记者们不仅了解了《条例》是如何保护未成年的自己,也清楚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是如何分工合作、互相监督,一起维护公平正义的。
在课堂上,检察官告诉孩子们,新修订的《条例》共9章71条,涵盖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及司法六大保护领域,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还对家长、学校、政府、社会、平台等做了规范,要求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引导保护,尤其对未成年人可能遭受的网络侵害,明确建立未成年人网络欺凌预警预防机制。
检察官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鲜活的案例,深入浅出地阐释法律就像生活中的红绿灯和斑马线,告诉我们哪里安全,哪里危险,提醒孩子们日常生活中注重防范网络诈骗、预防校园欺凌等。既展示法律的威严,也传递了法治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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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应当统筹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依法加强对涉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的法律监督。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有关组织和个人未履行职责代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督促起诉,也可以通过帮助申请法律援助、提供咨询服务、提交书面意见、协助调查取证等方式支持其提起诉讼;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
来源:温州日报
原标题:以法之名,保护未成年的你
监制:张佳玮 | 责任编辑:张朋杰 | 编辑:姜珂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