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为“顺”点不值钱的小物件不会引起注意,但乐清一名五旬大叔朱某却因“小额多次”盗窃快递而触犯了法律红线。近日,经乐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朱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据了解,2024年6月,57岁的朱某在乐清务工期间,偶然发现某公寓一楼快递架上堆放着众多快递。他心生贪念,盯上一箱方便面,并在确认无人后将其抱走。“这也不值多少钱,我拿走应该也没人追究。”起初,朱某还有些忐忑不安,但过了几个月发现根本无人追究,他的胆子便逐渐大了起来。
同年9月,朱某再次出手,从一住宅区的快递暂存点“顺”走了一箱西梅汁和一箱调味料,这次依旧没人报案。此后,他更是隔三岔五就到不同地方的快递架“进货”,假装翻找自己的快递,实则挑选自己想要的东西。方便面、酸辣粉、螺蛳粉、苏打水……朱某的“战利品”越来越多,家里的日常消费品都有了着落。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同年11月,朱某在一出租房的一楼快递架上盗窃一箱鸡蛋时,被群众逮个正着。报警后,民警带着朱某来到他家进行搜查,眼前的景象让人目瞪口呆,方便面、酸辣粉、螺蛳粉、苏打水、水溶C、钙片、牛肉酱等各种商品应有尽有,物品都还放置在各自的快递盒里,但快递单却无一完好。
起初,朱某拒绝认罪,但在人证、监控视频的铁证面前,他最终还是承认了罪行。经审查,2024年6月至11月期间,朱某在6个不同的快递架累计盗窃6次,被盗财物合计价值500余元。
2025年1月,该案移送乐清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无论犯罪数额多少皆可定罪,法律不会纵容“积少成多”的恶行,切勿因贪图小利而触犯刑法。
同时检察官提醒大家,快递到达后请及时领取,建议优先使用密码柜或授权可靠人员代收,一旦发现快递架周边有可疑人员或物品丢失,请立即报警并提供线索。法律不会纵容“积少成多”的恶行。
来源:乐清日报
原标题:6次偷了500元快递 坐牢7个月 被罚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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