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鹿城区侨联全新打造 “侨我说法”系列普法节目, 以 “服务侨界、普法惠民、维护侨益”为宗旨,聚焦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日常生活与事业发展中关切的法律需求,以生动易懂的短视频形式深入解读,帮助侨界群众轻松学法、精准用法,有效规避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节目由鹿城区侨联法顾委资深律师领衔,为侨界朋友陆续解答涉外涉侨的相关法律问题。
首期话题——跨国携带与借贷
侨胞问1:热心人受亲朋好友或他人委托携带一些物品,事先该怎么做才能保护好自己?是否需要录音、拍视频?
律师解答:首先尽量避免帮别人,尤其是帮陌生人带东西。其次,别人委托携带的东西,一定要打开检查,或者要求当面包装,最好对物品及打包流程进行拍摄。最后,要注意提前查阅海关条例并如实申报物品价值和数量,避免被“走私”。
侨胞问2:在国外委托别人随身携带欧元回国,并给了对方一定的劳务费,但对方回国后称款项在中途转机时不慎遗失,该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有偿带回欧元这一行为的性质,属于有偿的委托合同。受托人说转机时不慎遗失应归咎于受托人在办理受托事项时存在过错,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还要注意的是,携带现金回国上限是1万欧元,超过1万欧元需要申报海关;未申报的,所携带的现金会被扣押,还会罚款;被暂时扣押的现金,需要携带者出具证明是否合法收入才会退还。
侨胞问3:在国外,借给来自家乡的朋友几万欧元,并且有中文借据。现在朋友拒不还款,可以在国内起诉他吗?
律师解答:可以向借款人在国内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有经常居住地的,在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本人不需回国,可以委托国内的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参加诉讼,有些法院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可以网络视频开庭。借款人无法联系的可以公告送达,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庭审也可以缺席判决。要注意的是,借款人在国内有固定资产的,可以提起财产保全申请,防止借款人转移财产导致执行不能的情况发生。
来源:鹿城侨联
原标题:鹿城区侨联全新打造“侨我说法”系列普法节目
监制:张佳玮 | 责任编辑:张朋杰 | 编辑:姜珂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