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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架无人机坠落S2线轨道,险些导致列车停运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9日来源:温州都市报

  温州轨道交通S2线上,一架无人机意外坠落。几分钟后,一趟列车就将经过该路段。这是日前发生在轨道交通S2线清东路站的惊险一幕,所幸巡检员及时发现,报警处置。涉事无人机飞手目前已被行政处罚。

  突发意外:

  一无人机坠落轨道

  被巡检员及时发现

  日前,温州市公安局城市公共交通分局清东路站派出所接到轨道交通S2线清东路站工作人员的报警:轨道交通S2线清东路站通往停车场的轨道线路内发现一架坠落的无人机。驻站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固定证据后取走无人机,排除了安全隐患。三分钟后,一趟列车顺利从该路段驶过。

  经过警方查明,当天上午,乐清籍无人机机主吴某操纵无人机在S2线清东路站附近航拍时,因信号受干扰无人机失控坠落至轨道线路内,直接影响了轨道列车的正常运行。“如果无人机未被及时发现,司机紧急刹车,将导致列车运行中止,车内乘客也可能因为急刹受伤。”民警介绍,如果司机未能及时刹车,列车撞上无人机还可能导致车辆局部受损。所幸险情被及时发现处置,未造成不利后果发生。

  案件随后被移交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大队,依据《温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第六十条,对吴某给予行政处罚和口头教育。

  警方提醒:

  勿在轨道交通沿线上空

  升放任何飞行物

  民警介绍,除了无人机之外,风筝、气球等飞行物同样对轨道交通列车的安全运营构成威胁。根据《温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和第六十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地面线路或者高架线路两侧各一百米范围内升放风筝、孔明灯、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实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安全或者运营安全行为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温州S1线、S2线沿线很多站点都毗邻广场。市民朋友在广场放风筝、孔明灯、使用无人机时务必远离“禁飞区”、轨道站点及轨行区。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

  一架无人机坠落S2线轨道,险些导致列车停运

  警方:轨道交通全线上空禁飞行物

  温都记者 谢树华

编辑:孙嘉励 | 责任编辑:张朋杰 | 监制:阮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