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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让特殊群体“无碍前行”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2日来源:温州都市报

  近日,鹿城区检察院联合区残联举办“以法护航 无碍前行”第32个国际残疾人日无障碍环境法治宣传活动,为辖区残疾人群体送去法治讲座,并与相关部门就无障碍环境建设交流意见建议。

  今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表决通过。作为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专门性法律,这部法律为保障残疾人和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自2020年以来,鹿城区检察院共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案件4件。今年以来,针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难题,鹿城区检察院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出台为契机,积极有序探索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自9月1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施行以来共办理无障碍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件,就辖区德政东路、南塘街、汇车桥等处城市盲道、缘石坡道、无障碍标识等设置不规范、轮椅坡道被占用等问题,通过召开磋商座谈会并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群众代表参与,督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切实为辖区无障碍建设保驾护航。

  活动当天,该院第六检察部办案组还就“无障碍环境建设”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肢残人协会、区盲人协会、区聋人协会代表进行座谈交流,就城市道路阻车桩设置、残障人士出行停车困难、盲道铺设遇到井盖如何处理等进行探讨,并通过座谈将特殊群体的诉求和心声传递给相关行政机关,督促上述单位更有针对性地开展下一步整改。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辖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并借助社会力量优势,提升精准监督水平,确保整改的规范性,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该院第六检察部主任金琳说。

编辑:姜珂珂 | 责任编辑:张朋杰 | 监制:阮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