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养老诈骗!
组织企业酒会、邀请实地考察“项目”、承诺月息2%并保本付息……近日,经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起养老诈骗案主犯李某被该区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70后的李某一直想着如何发财致富,在多次“取经问道”中,李某把主意打到了老年人的“养老钱”上。2015年底,李某通过“自我包装”,摇身一变成为河南省某机械配件有限公司老总,招揽了近10名“业务员”,利用老年人的心理特点,一步步用“话术”诈骗老年人钱财……
在策划组织的所谓“企业酒会”上,李某拍着胸脯向在场的老人们许下这样的“承诺”:“叔叔阿姨,我公司在向多元化企业发展,在此我郑重承诺,你们的投资风险我来扛,收益大家一起赚,此心此情天地可鉴、日月为证。”来参会的老人们刚刚“实地考察”了这家企业,又随手翻阅着手上厚厚的“企业资料”,正当犹疑之际,李某又提到会支付2%的月利息,根据借款档次当场给予不同金额的红包,并由毕某、赵某各自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提供担保,引诱79名老人签订三个月或者六个月的借款合同。就这样,老人们纷纷掏出养老金进行投资,通过现金、刷pos机等方式交付借款,期盼着能大赚一笔,殊不知这只是一个“陷阱”……??图片来源于网络收取被害人的款项后,李某等人就露出了“真面目”,这个“狐狸送葡萄”的骗局,其厂房、设备、宣传册等统统都是假的,当天他们就予以提现、转移、分赃,并未实际用于机械配件公司的生产经营。
图为涉案证物
经查,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在这短短5个月时间里,李某团伙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资金周转、扩大生产为名,组织“业务员”通过拨打电话、发放传单、口口相传、组织酒会等形式向60岁至80岁不等的多名老年人非法集资人民币721.49万余元,每人损失从9000元至65万元不等。“这起案件比较复杂,不仅涉案金额大、人数多、案发距今时间久,案件的其他同案人员均未到案,有一定的办案难度。”鹿城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金威表示,“在提讯时,李某辩称自己只是挂名法定代表人,对具体集资诈骗情况不清楚,自己收到的款项也都如实用于机械厂的翻新和设备维修等。”
对此,鹿城区检察院通过对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转账记录进行反复比对分析,筛查出犯罪嫌疑人诈骗犯罪事实、涉案金额和资金流向,证实了李某伙同他人在收取集资诈骗款项后,均是当日立马私分,相关款项均是通过小额提现等方式取出,隐藏取款人身份和款项后续流向,逃避侦查,足以证明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同时,为保证全面从严打击犯罪,检方及时向公安机关制发《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追诉该案两名漏犯。针对类案办理中发现辖区知名商业楼宇出租及物业管理漏洞问题,检方向行政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强化社会治理,加强前哨预警。庭审现场,面对检察官的有力指控,李某当庭认罪悔罪。检方认为,被告人李某与他人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鹿城区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连同另案已作判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被告人李某未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来源:温州检察
原标题:被骗720多万!“高收益”投资让“养老钱”落入骗子口袋.......
编辑:孙嘉励 | 责任编辑:张朋杰 | 监制:阮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