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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清澈的爱守护蓝色海湾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2日来源:温州新闻网

  开栏语

  小案连民生,民生无小事。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指出,要把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都当成“天大的案件”办好。近年来,温州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深化队伍教育整顿,聚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每一件小事,让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成色更足。现推出“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专栏,还原检察官办案的细节故事,更好传递温州检察的司法温情。

  春寒料峭,抵不住心底的牵挂。“看到非法搭建的砂场和透水式构建物已经被拆除,我就放心了。”几个岛巡视下来,苍南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林玉堂的脸上挂着满意的笑容。而这一切的变化,都源于一份检察建议书。

  2021年7月,检察官在执法信息中心进行日常搜索时,一条红色预警引起了他的注意:苍南县霞关镇北关岛上存在非法采矿的情况。

  “从地图上看,北关岛地处苍南县最南端,位置比较偏远,如果存在非法采矿的情况确实难以发现。且苍南县拥有168公里海岸线,分布着众多海岛,其他海岛上是否也存在相同的情况呢?”

  整治前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检察官立即与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并第一时间跟随他们的执法渔船,对全县168公里海岸线进行全方位巡查,最后巡查的结果不容乐观:北关岛上建有临时砂场、无人居住的草屿岛植被被大面积破坏、官山岛人为修建透水式构建物占用海域……

  “海岛资源和海域使用权为国家所有,多个海岛被破坏,海域被占用,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损害了国家利益。”为此,该院向县资规局发出督促履行职责的诉前检察建议。

  拆除相关设备

  收到检察建议后,县资规局迅速开展调查并整改:对村民林某甲占用无人居住海岛堆放毛竹的行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5万元,对非法占用北关岛大己岙海域非法填海的林某乙,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60多万元,对侯某某破坏官山岛海岛地形地貌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并处罚款14万元。

  同时,县资规局加强依法依规用海宣传力度,强化海域动态监测和执法检查,避免类似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海洋守护,远不止于此。为严厉打击休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情况,2018年,该院建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生态修复”三位一体办案模式,并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出台《关于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两法衔接专题会议纪要》,加强对该类案件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衔接,加大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打击力度。

  为积极探索恢复性司法理念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互衔接,该院推行增殖放流工作机制,督促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人员以购买鱼苗等方式修复海洋生态环境,并多次组织增殖放流活动,截止目前,共有150万尾鱼苗被放归大海。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整合相关部门分散的海洋保护职能,形成有效工作合力。且面对以往仅有行政处罚,对渔民震慑力不足的情况,现在还要求修复生态环境,真正达到了保护海洋的目的。”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对该院的做法表示高度认可。

  “对于伴海而生的苍南人来说,海洋是赖以生存的命脉,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呵护,作为司法为民的践行者,我们从守护‘美丽河湖’到‘蓝色海湾’,实现检护2.0版升级,下一步将不断探索公益诉讼的新领域,切实履行好‘公益诉讼代表’神圣职责,以此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该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吴小宁说道。

  来源:温州检察

  原标题: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清澈的爱守护蓝色海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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