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几乎没任何货源,却在网上大量散布贩卖口罩、额温枪广告,利用防疫物资供应紧俏、价格飞涨契机“空手套白狼”。近日,永嘉法院利用远程视频,公开审理了该起诈骗案件,95后女孩陈某某因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退赔违法所得94.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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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陈某某是个1995年出生的永嘉本地姑娘。2020年2月,看到疫情蔓延,口罩、额温枪物资紧俏、价格飞涨,赋闲在家的陈某某看到朋友有口罩采购渠道,便寻思通过微信朋友圈等平台销售口罩。她向朋友转账3w用于购买口罩,随后却了解到朋友被上家诈骗,口罩购买以失败告终。
虽然购买口罩失败,陈某某却从中“学了一招”。在没有货源和资质的情况下,她通过网络下载货源视频、图片,在微信、抖音、贴吧等网络平台发布销售口罩、额温枪等防疫用品销售信息,并伪造物流单据获取客户信任。
2月初,陈某某通过发布的消息顺利获取被害人刘某某信任,刘某某一下便提出要购买2000只耳温枪,总价达74万元。陈某某要求买方先提供30%定金,在出示她在网络下载的耳温枪相关视频后,急于下单的刘某某一举支付了全部货款74万元。
“诈骗到的钱我都在网上赌博亏掉了,买家没收到货物要求退款,我就用同样的方式去骗其他想买耳温枪和口罩的人,将骗到的钱退还给之前的买家。”法庭上,被告人陈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就这笔订单,陈某某在案发前已陆续退还54.5万元。
如此,陈某某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成功从9名被害人处骗取口罩及耳温枪货款及定金94万余元。
经审理,永嘉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电信网络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又自愿认罪认罚,决定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作出如上处罚。
法官说法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金额超过50万元就属于金额特别巨大,要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案中,被告人陈某某通过电信网络平台,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义骗取公私财物,金额达94万余元,法院予以严厉打击,最终判处十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及退赔违法所得。
法官提醒,不要轻信在微信群、朋友圈等内发布的售卖信息,如果若遇到犯罪分子诈骗的,应第一时间固定证据予以报警。
编辑:温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