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近期辽宁省大连市疫情形势,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现就做好大连市来台返台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通告如下:
一、大连市来台返台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或所住宾馆报告,如实提供个人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并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备。
二、自7月11日后从大连市来台返台人员,须提供到达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经核验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第一时间在各地综合服务点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三、大连市特别是甘井子区、西岗区等中高风险地区来台返台人员核酸检测阴性者,要自觉做好14天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并报告。
四、对经核酸检测阴性的人员,不得拒绝其入住社区、宾馆,不得随意加码采取不必要的管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编辑:温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