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夏夜嗨翻天·幸福乐不停”2020温州月光经济幸福生活周活动将于8月8日启动,并一直持续到8月16日。温州市“大建大美”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印发2020温州月光经济幸福生活周消费券投放使用规则的通知》透露,我市将从8日开始陆续发放各类月光经济消费券(又称“月光宝盒”)。据悉,该消费券为全国第一个限定夜间使用的月光经济消费券。
“月光宝盒”包括月光消费券、研学优惠券和购车大礼包三种类型。其中,月光消费券投放总金额为1220万元,研学优惠券投放总金额为150万元,购车大礼包投放总金额为300万元。
“月光宝盒”将在支付宝首页进行投放,申领对象为在温人员(包括外地籍在温人员)和企业,消费券可在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范围内使用。
活动主办方相关负责人介绍,“月光宝盒”中的月光消费券分为三种:5元消费券,满20元减5元;10元消费券,满50元减10元;20元消费券,满100元减20元。与此同时,研学优惠券分为100元、200元、300元三种,购车大礼包分为2000元、3000元、3500元、4000元购车红包,后两者消费券同样需要消费满一定金额才能进行相应扣减。
值得注意的是,“月光宝盒”分不同时间段进行投放:月光消费券分三轮投放(投放日期分别为8月8日、8月11日、8月14日),每轮消费券有效期为3天;研学优惠券实行滚动投放,每轮消费券有效期为1天,当天使用有效;购车大礼包采取审核发放,消费者向参加优惠活动的汽车销售商家申请,先买先得,商家配额制,活动期间发完为止。
上述通知还对“月光宝盒”的使用时间作出具体的规定。月光消费券在8月8日~16日每日的18时到次日6时可核销使用,研学优惠券在8月8日凌晨~16日24时可核销使用,购车大礼包则在8月8日凌晨~21日24时发放到位。
“月光宝盒”适用于线下活动现场、门店等。其中,月光消费券用于特色餐饮、文化旅游、夜间购物、体育健身四大业态。据悉,本次活动采取政府牵头、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合作模式,搭建产业发展平台。月光经济幸福生活周活动有望激活温州月光经济发展潜力和活力,引导社会各界合力将月光经济打造成温州新的标杆业态、特色品牌和经济增长点。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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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经济”是如何培育出来的
“月光经济”是指城市夜间以旅游观光、休闲娱乐、文化演艺等为主要内容,以服务业为主体的城区经济在夜间延伸的一种经济现象,反映了城市经济发展、消费水平和聚集辐射的能力。
2019年7月份,温州市政府发布了《温州城市经济新业态培育行动方案》,明确指出要精心布局集“夜游、夜憩、夜宴、夜赏、夜娱”于一体的都市夜景与休闲业态,建设具有温州特色、彰显温州特质的“月光经济”休闲街区样板。
2020年1月,市委专题研究《温州市区月光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关于培育月光经济产业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月光经济的若干政策》等一揽子政策。
2020年2月26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培育月光经济产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市打响“月光经济”品牌的五大主要任务,并列出了温州市区月光经济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58个项目的清单,提出要重点打造一批1至3年能见形象、出成效的月光经济重点项目。到2022年,市区要建成特色型“月光经济”街区10个,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要力争达到5000亿元以上。
2020年3月20日,我市出台《进一步培育发展“月光经济”若干政策的通知》,为温州打响“月光经济”品牌、有效拓展消费时间与空间保驾护航。
2020年6月,根据《浙江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开展省级夜间经济试点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综合考虑我市各县(市、区)基础条件、发展规划和目标定位,推荐鹿城区、瓯海区、瑞安市作为我市申报省级夜间经济试点城市。
编辑:温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