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下午,市文明办开展“文明出行”引领行动对接活动,部署2020年“文明出行”引领行动下一步工作,以全面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打造更高水平文明城市。
今年5月29日,市文明办、市文明中心印发了《关于开展“文明出行”引领行动的通知》,倡导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公务用车及公交车等驾驶员示范引领,做到三带头(带头做“践行135”的实践者、带头做绿色出行的宣传者、带头做文明出行的监督者)、三礼让(先让、先慢、先停)、十不行为(不开“特权车”“霸王车”“斗气车”,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乱穿插乱变道,不乱停乱放,不酒后驾车,不闯红灯,不走禁行路,不疲劳驾车,不带故障行车)。
对接会上,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交运集团,以及各区文明办分管负责人、省级产业集聚区组宣部负责人等简要介绍了2019年“文明出行”工作开展情况,并对2020年“文明出行”引领行动工作安排进行了交流。市文明中心室务委员张剑慧主持会议。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徐伟中充分肯定了各区、各部门的“文明出行”工作,针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市民形成自觉意识
大力开展“文明出行”引领行动的宣传,加大对《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强化新闻宣传报道力度,并及时曝光不文明行为,进一步提升“文明出行”自律意识,规范“文明出行”行为,彰显新时代温州人文明礼让的精神风貌。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切实规范交通秩序
牢牢抓住公职人员这个重要群体,发挥带头示范作用,通过抓住公职人员这个“点”,从而带动整个社会“面”的提升,形成文明出行的良好风尚。同时,要管好公交车、公务车、出租车、网约车等重点车辆,培育“文明出行”的先锋力量,通过各种方式对不文明交通行为增加曝光力度,通过曝光一批、警示一批,形成一定的震慑力。
三要协同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对照下发的《文明出行测评实地考察指标》,落实属地和市直部门主体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工作协同力度,工作中相互“补台”,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健全监督机制,大力宣传文明出行先进典型,及时曝光不文明出行行为,加强社会各界对文明出行的监督。 (来源:温州文明网)
编辑:姜珂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