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的钟声即将敲响。今天,在美丽的温州肯恩大学校园,来自全国各地的近400位教育界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喜迎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温州民办教育发展论坛的召开。
就在论坛开幕之前,《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9个配套文件正式出台。这是我市民办教育“1+14政策”出台5年后的再深化,为推动温州民办教育优质、品牌、特色发展锚定“新高点”、找准“新方位”。
据温州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主文件——《关于进一步深化综合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于今年9月出台,共7个部分38条,是深化改革政策的核心内容。新出台的9个子文件,由市教育局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发文,内容涵盖民办学校党建、分类登记管理、公共财政补助、办学水平星级评定、信息公开与规范管理等方面,明确了具体政策、细化了工作规范、增强了可操作性。
“调整后的‘1+9’文件,以国家民办教育顶层设计为基础,在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现有民办学校出资者的奖励和补偿、营利性民办学校用地政策、优质民办教育品牌项目奖补、教育投融资、教师保障和激励制度、监督管理等七个方面进行了创新。”这位负责人解读说。
在教育投融资机制方面,新的“1+9”配套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发符合民办学校资金运行规律的资产证券化、项目收益债、教育公益信托、融资租赁等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为民办学校提供用于扩大办学规模和改善办学条件为目的的信贷支持。民办学校可将产权清晰的非教学设施作抵押,或将学校未来经营收入、办学权、收费权、知识产权、商标权作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鼓励营利性民办学校探索创建教育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教育产业。
值得一提的是,调整后的“1+9”配套政策,还加大了对优质民办教育品牌项目奖补制度。市财政每年继续在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3000万元作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对特别优秀的品牌教育引进项目采取“一事一议”“一校一策”。通过设施设备补助、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土地校舍优惠和师资支持等方式,加大对市外优质民办教育品牌项目的引进力度。比如,新引进的优质品牌民办学校,根据当年新增班级数,按每班10万元的标准给予设备设施补助。对当年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新建优质品牌民办学校项目,按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给予学校1%、总额不超过500万元补助。在规划允许的情况下,将新建校舍或公办闲置校舍交由优质教育品牌办学的,可以给予低租金优惠。
此外,还加强了对民办教师的保障和激励制度。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专任教师,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同步建立职业年金。从事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民办学校中经同级教育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的原在编在岗公办学校教师,今后若需重新流动到公办学校的,经同级教育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后直接考核聘用,相关信息应予公开。对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各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给予核定不高于同类公办学校编制标准的50%的非财政供养民办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简称编制报备员额),编制报备员额人事管理事项参照公办学校同类人员执行。民办学校校长、教师参加职称评审、业务竞赛、荣誉奖励、党内评优等,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
在民办学校的监管方面,新配套政策强调要坚持扶持和规范两手抓,出台《温州市民办学校规范管理和信息公开办法》,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出台《温州市民办学校办学水平星级评定办法》,对全市民办学校按照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进行评定,评定的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星级评定的结果和财政扶持民办学校的购买服务挂钩。
温州市教育局局长郑建海表示,过去温州的民办教育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如今只有按省委书记车俊提出的“浙江民办教育要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的指示精神,继续保持政策的先进性和引领性,才能实现从“全国试点”走向“全国示范”的目标。记者 潘舒畅
编辑:张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