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龙在鹿城区汤家桥南路邮政大厦旁的装修建筑一楼内部违反规定使用插板给自己的牌照为OH020652的电瓶车充电,后该电瓶车起火,致使周围的其余四辆电瓶车被烧毁。经鹿城消防认定该起火灾事故系过失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江龙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行政处罚。
编辑:夏凯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