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昨对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扶持工作开展专项监督。
近年来,我市通过“山海协作”精准帮扶、打造特色村寨、扶持特色产业发展等多种举措,共落实帮扶资金3000多万元、帮扶项目200余个,创建了一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特色产业基地,全市少数民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至15218元,有效带动了少数民族及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益平对专项监督作出部署。他指出,要增强做好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扶持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以贯彻新修订的《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为契机,做好该条例和少数民族相关政策的贯彻实施,加快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要加大精准扶贫力度,进一步健全民族乡村发展多元化投入机制,在交通、教育、卫生等方面进一步实施政策倾斜,全力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要依法保障相关扶持发展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加强动态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开展各种形式的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少数民族农村劳动者水平,增强内生可持续发展能力。市人大常委会及其相关专委要加大依法监督力度,支持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职,促进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实实在在地惠及少数民族地区与群众。 (记者 林明)
编辑:张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