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2018年浙江省爱国卫生工作主任例会在杭州市召开,会上通报了2018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结果,并为通过复审的国家卫生城市代表授牌,温州市继获“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
自2015年我市创成国家卫生城市。近三年来,温州市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的创卫工作先进经验,以“大拆大整”“大建大美”、“两线三片”建设、“五水共治”、农贸市场改造、城市管理提升、增强市民卫生意识为突破口,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乡固体废物集中处理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均达到并超过新规定;超额完成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三年行动计划”任务;组织开展“大拆大整”八大领域专项整治,城中村改造势如破竹;开展“清三河”整治,全市在册的垃圾河、黑臭河已全部通过验收;实施道路综合整治,加强沿街店铺乱占道和装饰不规范监管,完成26条道路综合整治。为市民创造了一个整洁、优美、舒适、健康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巩固和发展了国家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
编辑:王科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