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温州市龙湾区滨海园区明珠路555号的温州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消控室无人值班,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吴跃飞和史显章询问笔录各一份及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编辑:夏凯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