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苍南县龙港镇五十米大道与西二街路口的苍南龙港鼎盛大厦,由苍南泰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光可)负责管理的苍南龙港鼎盛大厦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编辑:夏凯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