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位于温州市鹿城区雪山路67弄1幢9号的温州市聚瓯餐饮有限公司(名称:温州市聚瓯餐饮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雪山路67弄1幢9号,法定代表人:孙成水)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未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和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我分局当场填写了编号:〔2018〕第YD-2525号的《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条和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编辑:夏凯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