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西城路538号的苍南县鹏都酒店(投资人:汤元打)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编辑:夏凯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