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河街道庄泉村永强大道1461-1465号润府香饭店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温州市经开区公安消防分局对该行为进行了处罚。
编辑:夏凯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