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乐清市城东街道双雁路510-518号的乐清市城东丹味家常菜餐馆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乐清市公安消防局对该行为进行了处罚。
编辑:夏凯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