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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提高履职能力”
2017年11月01日 15:07:54来源:

  苏尔成

  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各个行业,他们同人民群众有着密切的联系,了解人民群众的疾苦和愿望,能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他们所提的建议有利于政府更好地了解民意,体察民心,更好地落实党和政府的政策,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促进各部门的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那么如何发挥好人大代表的作用?我认为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充分认识人大代表的职能

  人大代表是一种职务,扮演的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角色。人大代表有五个方面职能。一是代言职能。代表即代表个体或某群体办事或表达意见的人。根据人大代表产生的原因和代议制的原则,人大代表是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代言人。代言职能是人大代表的首要任务,要经常联系选民,随时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将收集到的合理合法的群众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正当要求及时反映到国家权力机关和有关国家机关,代表人民利益,维护人民利益。二是桥梁职能。人大代表桥梁职能有两层意思,一方面是下联人民群众,另一方面上联国家机关。代表联系广大人民群众,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决定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生命源泉。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法规、决议、决定及人代会有关信息,需要向选民传播。人民的意愿、要求、批评、建议和意见需要向国家机关反映,使代表机关基本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成为人民意志的自由论坛。如果代表无法联系人民群众、不去了解民情、反映民意、表达人民的利益,就没有代表制存在的必要。三是决策职能。决定重大问题,代表可以通过发言,提出议案,参与决策。人民代表来自各党派、各阶层、各地区、各行业,人民代表大会具有集优性,是一个有着丰富知识和宝贵经验的集合体。虽然每位代表只有一票的权利,但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法规、决议、决定都是代表赞同票的集合,达到法定多数而成立的,是每位人大代表参与的结果。只有人大代表的作用充分发挥,才能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效运转,才能集中民智,减少失误。四是监督职能。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期间享有审议权、质询权、罢免权,特定问题调查案提出权等。人大代表的这些权利,无疑是对本级人大常委会及本级“一府两院”的监督。在闭会期间,可以对本级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约见政府负责人,有权对政府工作进行评议,进行视察,参与执法检查等活动。

  二、加强学习培训,促使代表作用想发挥,会发挥

  代表能否依法履行职务,发挥作用,关键取决于代表的政治责任感和议政能力。要组织代表认真学习,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要组织学习与执行代表职务相关的业务知识,加强对代表执行职务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使代表既想发挥作用,又会发挥作用。通过学习培训拓宽代表视野作为重点,把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和执行代表职务的相关业务知识,极大地丰富了代表学习的内容|使代表能及时了解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刻认识所担任的法定职务,明确人大代表有位必须有为,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意识和发展意识。

  三、建立激励机制,使代表发挥作用有压力,有动力

  一是要建立健全代表执行职务情况通报制度。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对每一位代表参加会议、视察、调查、评议活动,领衔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情况逐一进行造册登记,在人大例会上进行书面通报。二是建立健全代表奖罚制度。对执行代表职务较好的人大代表,可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认真执行代表职务,会议审议不发言,不提建议意见的代表,应明确相应的制约规定,也可作为换届时提名代表候选人的参考依据。三是要加强对代表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在人大代表中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不定期、不间断地开展宣传报道人大代表先进事迹活动。四是要建立代表述评制度。代表每届任期内,必须向选民汇报一次执行职务情况,回答选民提出的相关问题,以便接受选民的监督。

  四、尊重代表权利,使代表发挥作用有保障,有权威

  要从宪法和法律的高度,不断提高对代表法定地位和权利的认识,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司法保障、时间保障、物质保障和组织保障。在司法保障方面,一是加强对执行代表职务的保护。对代表权利的尊重,对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支持,是代表进行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重要保障。反过来,就要对不尊重、不支持代表执行职务,甚至阻碍、打击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给予必要的惩罚,以便使其他的人引以为戒。二是加强对发言和表决的保护。人大代表享有的言论免责权,不仅会上不得追究,会后也不得追究;不仅担任人大代表职务期间不得追究,不担任人大代表职务后也不得追究。三是加强对代表人身保护。人大代表享有人身免捕权。人身免捕权,是代表人身特别保护权,非经特别许可,不得剥夺人大代表的人身自由。对代表人身特别保护措施,是法律规定的,即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刑事审判、行政拘留、监视居住、司法拘留、劳动教养等法律规定。在时间保障方面,要充分认识到,大部分人大代表是兼职的,在闭会期间履行代表职务仅靠业余时间是远远不够的。为此,各级人大常委会每年对代表活动都要做出周密安排,列为年度工作要点。在代表参加活动前,就把议题告知代表,让代表有充足时间做准备,防止和本职工作在时间上碰车。在物质保障方面,由于我国现行的是人大代表兼职制,兼职不兼薪,代表的经济收入来源于其本职工作,而不是代表职务。为了使代表履职不带来经济损失,代表参加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组织安排的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其所在单位应按正常出勤对待,对无固定收入代表,组织代表履职时对应给予补贴。对代表活动经费,财政应列入本级预算,同时代表所在单位也应给予大力支持,以保障代表活动的开展。在组织保障方面,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工作机构应加强对代表工作的指导和引导,定期或不定期地给代表出题目,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政府解决的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活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五、拓展代表活动,提高活动质量

  人大代表发挥作用的关键在于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代表活动。一是选准活动主题。代表活动必须坚持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地方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人大工作等重大问题开展活动。二是搭建活动平台。完善人大代表活动制度,方便组织经常性的代表活动,使代表能及时掌握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知识,确保人大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三是保证活动质量。代表活动年初要精心策划,提前有安排,代表守纪律,工作有准备,活动才能有作为、有地位、有影响、出成效。四是讲求活动效果。代表活动要深入实际、了解民情、反映实况、求得实效,做到心中有数、言之有理、议之有据,提出意见要“实”,发表意见要“准”,调查研究要“深”,办理落实要“早”,敢于仗义执言,主动维护宪法、法律和法规,为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积极努力。

编辑: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