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春江路122号-1的温州叶同仁控股有限公司厂房建筑室内装修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瓯海区公安消防分局对该行为进行了处罚。
编辑:俞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