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上汇工业区今汇路35号的温州御廷大酒店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其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温州市公安消防局对该行为进行了处罚。
编辑:俞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