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新条例”)自2016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新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加快使用好无线电管理的“新装备”, 2016年12月20日至21日,温州市无线电管理局(以下简称“温州无管局”)开展全市无线电管理新条例宣贯会。温州各县(市)无线电管理的专(兼)管员二十余人参加此次宣贯会。
会议传达了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方案》。温州无管局重点就新条例的管理机构职责、频率管理、台站管理、发射设备管理、电波秩序维护、法律责任等六个方面,向与会的无线电管理专管员做了详细解读,并通过新旧条例比对,将型号核准、销售备案等新条例亮点作了阐述交流。此外,各县(市)在会上对其辖区2016年无线电管理情况作了陈述总结,并就2017年无线电管理工作展开讨论。
文章、摄影:苏孝鹏
编辑: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