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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铁腕治理农村基层腐败
2015年09月30日 10:22:43来源:浙江日报

  乐清市启动农村基层作风巡查制度半年,对45个村开展巡查,截至目前,共受理信件456封,接听电话280个,接访村民338批次1500人次;巡查共发现问题683个,其中已处置183个,涉及村干部34人。系列数字背后,显示乐清铁腕整治农村基层腐败问题的决心和力度。

  近几年,乐清正处于大建设、大发展时期,许多项目涉及到农村、农民的利益问题。农村基层也出现了部分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违规买卖、出租集体土地和侵占、挪用、私分征地拆迁补偿款等现象。

  如何真正把基层腐败关进“制度的笼子”?建立起基层的“防腐墙”?去年以来,该市一些镇街对农村“三资”管理和基层社会治理进行了一些新实践,推出了一系列制度、措施,抓住基层矛盾的源头、焦点问题,从加强制度建设、监管手段入手,产生了比较好的效果。

  白石街道实行农村“三资”“双代理”制度,在原有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基础上,增加了村级货币资金监督和管理。据介绍,“双代理”制度最大的改变是支付时间和方式的改变,采用了“备用金”和“全过程监管报账”制度。按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各村留存3000~5000元的备用金,用于日常小额支付。超出的支出必须到“三资”办办理,“三资”办的代理会计会对每笔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监督,审核原始凭证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规。这一制度将问题在支付前予以预防和解决。经统计,与去年同期相比,1~6月份白石街道各村的非生产性支出减少了将近200万元。

  在乐清,像这样根据镇里的实际摸索出的农村“三资”管理创新做法,还有不少。如柳市镇建立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村务管理,每项村务工作的事项名称、实施责任主体、权力行使依据、权力运行流程、权力运行过程的公开公示以及违反规定的追究办法等都一目了然,村干部的权力得到有力约束;虹桥镇推行了村级大额资金使用镇里审批制度,村级工程10万元以上项目,单笔支出3万元以上,均需报镇里审查;乐成街道实行村级重大决策报备审核和公示制度等。

  乐清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全面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作风建设的大背景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和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性日益凸现,近年来涌现出的这些好的做法和经验,方向正确,路径明确,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有力促进了农村廉政建设和基层社会稳定。”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组织管理,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管理制度,8月5日的乐清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提出,要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接下去,将建立市、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和解决重大案件、重大信访等问题。健全镇(街道)“三资”办机构,配足配强代理会计,实行集中办公、统一管理、专职上岗。严肃查处将村集体收支转移到村老协账户的行为。

  乐清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期该市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加强规范村级组织运行管理,筑牢基层廉政“防腐墙”。市纪委下一步将制定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一月一例会”制度,由镇街纪委书记听取汇报,并建立村监督委员会主任评议考核制度,促进其积极履职。同时,进一步完善“三资”监管信息化平台,强化信息阳光公开;明确落实“三资”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村工程招投标的监督管理。

编辑:查铁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