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与舆论监督,推进鹿城区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发展,鹿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对鹿城区2015年7至8月食品安全监测信息向社会发布。
据介绍,这次全区共定性、定量检测各类食品及相关产品9707批次,发现并处理不合格食品99批次,合格率98.99%。其中定性检测9276批次,不合格68批次,合格率99.26%;定量检测431批次,不合格31批次,合格率92.81%。
据悉,鹿城区各执法部门对定性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已全部现场销毁,对定量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已立案查处。(王荣 朱碎珍)
编辑:邱殿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