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价环境,真实反映申报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现将本年度我市申报水利工程师资格的共67人的工作业绩项目、承担角色等进行公示:
1、根据有关规定,申报人员的编制性质必须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业绩真实性等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使用真实姓名。
3、反映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4、如接到有关举报,将认真组织调查处理。
5、公示时间自2015年8月3日起至8月11日止,共7天。
6、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温州市水利局人事处 温州市水利局监察室
0577-57579879 0577-57579845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198号,邮编:325009。
2015年8月3日
编辑:查铁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