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许益伟的温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贤奎的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职务;
免去杨少春的温州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印发
编辑: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