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瓯江口新区管委会:
为切实做好2015年防汛防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的规定,现将各地上报的小型水库大坝、堤塘安全管理责任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乡(镇、街道)行政责任人及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如遇责任人变动,新任者即为责任人。山塘、其他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责任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行政村(社区)行政责任人和小流域山洪灾害预警员等名单由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发文公布,并在当地媒体上公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落实水库大坝、堤塘、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及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责任,逐级分解,将责任落实到人,做好辖区内水库大坝、堤塘、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依法加强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各工程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要切实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附件:
3、2015年温州市基层防汛防台体系乡(镇、街道)行政责任人名单
温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
2015年4月9日
编辑:查铁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