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办6月30日透露,从今天(7月1日)起,我市将正式签发含有指纹信息的因公电子护照。届时,各因公出访人员在申请因公电子护照前,需携带身份证到市外办或有关县(市、区)外办留取指纹、影像、签名等信息。
我市11个县(市、区)除瓯海、龙湾没有设立信息采集点,其余均在外办设立了信息采集点,各因公出访人可按照属地管理、就近采集的原则,到各采集点办理。
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派出国人员需按规定办理因公电子护照。因公电子护照有效期为5年,原来已签发的因公电子护照(不含指纹信息)仍可继续使用,至有效期满更换护照时进行指纹补录。
据悉,从2012年5月15日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就开始向普通公民签发电子普通护照,当时就要求添加持照人指纹和个人签名。
温州市因公电子护照信息采集点 (由市外办提供)
温州市外办:温州市东港路120号外事大楼309室88365100,88368929
鹿城区外办:温州市广场路188号7号楼1楼88030339
瑞安市外办:瑞安市政府大院D幢310室65828333,65823533
乐清市外侨办:乐清市市府路1号B503室61880563,61880562
永嘉县外办:永嘉县上塘繁华路县府大院1号楼306室57756185
洞头县外侨办:洞头县县前路12号63478479
平阳县外侨办:平阳县县府大院4幢101室63118501
苍南县外侨办:苍南县行政中心814室68881151
文成县外侨办:文成县大峃镇县前街151号侨联大楼4楼67860988
泰顺县外办:泰顺县城关东大街6号67598003
张新彤
编辑: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