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章晟的温州市供销合作社主任职务;
任命钱继华为温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副县长级);
任命黄挺义为温州市公安局基层基础支队(经济文化保卫支队)支队长(副县长级);
任命周辉为温州市公安局流动人口治安管理支队政委(副县长级);
任命金斌华为温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副县长级);
任命陈国安为温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副县长级);
任命包家顺为温州市公安局科技通信管理局局长(副县长级);
任命陈锦波为温州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主任(副县长级);
任命赖永林为温州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政委(副县长级);
任命陈朴标为温州市看守所政委(副县长级);
任命杨波为温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水警支队)局长(支队长)(副县长级);
任命黄小中为温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便衣侦查支队)局长(支队长)(副县长级);
任命潘平、黄锦化为温州市公安局副调研员;
任命唐绍征为温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支队长(副县长级);
任命翁结群为中共温州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兼任温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
任命林剑敏为温州市供销合作社副主任,免去其中共温州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兼任的温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职务;
任命刘寅豹、陈利义为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金林为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任命梁明为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
任命丁云准、何晓武为温州市名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任命王丹军为温州市名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任命叶浪克为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钱继华、黄挺义、周辉、金斌华、陈国安、包家顺、陈锦波、赖永林、陈朴标、杨波、唐绍征、翁结群、刘寅豹、陈利义、金林、梁明、丁云准、何晓武、王丹军、叶浪克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1年。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4日
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4日印发
编辑: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