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武松,当年景阳冈打虎成为英雄,是在十八碗酒落肚之后,算是半醉半醒,误打误成。
现在敢把一只东北虎弄到温州城里买卖交易的,一定是比武松还够“英雄”的违法“壮举”。作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濒危野生动物,今天你无论是谋虎之皮、之骨,还是之肉、之任何换钱的交易,都是一种不把法律当回事的“自娱”。
武松是在读了印信榜文之后,“方知端的有虎”的。江西人王某显然不会是在被警方抓住之后“方知端的有法”。所以,王某与当年的武松最大的区别,不仅在于时过境迁,一个打虎会成为英雄,一个卖虎会成为嫌犯,更在于一个是酒后藐视自己的生命,一个是明知故犯藐视法律的尊严。他们共同的特点是,“我却怕甚么鸟!”
武松打虎,迎接他的是八乘大轿、知县赐酒,还有一千贯赏钱。王某谋虎,等待他的是一副冰冷的手铐。这真是,拳头脚头如雨点,淋漓两手鲜血染。秽污腥风满松林,散乱毛须坠山崦。
可怜那东北虎,法律保护的这个宝,今天在“怕甚么鸟”的犯罪嫌疑人眼里,只是一堆可以肥了自己钱包的宝。而在他、他们的身前身后,站着一群同样“怕甚么鸟”的贪婪者,他们的两手,散着铜臭,染着淋漓的鲜血。
王某等嫌犯是不是与虎谋利的常胜将军,有待案情的进一步侦查。但温州成为这些贪婪者败走的麦城,至少对于这只可怜的东北虎来说,是一件免了千刀万剐、锅烹火煮的好事。它的身上,附着的不仅是一条利益链,更是一条犯罪链。哪怕它出于自然死亡,哪怕它来自某个动物园,今天它以交易的方式出现在温州街头,都是一个法治的标本。所以,对于温州来说,人们希望看到的不只是一只纯正的东北虎的真容,更希望看到附着在它身边的这条利益链、犯罪链的真凶。
当年武松景阳冈打虎,除了半醉,还有一半出于面子。其实武松看到印信榜文、确认“端的有虎”之后,是怕折回酒店,“须吃他耻笑”的,觉得若此便不是好汉,有硬着头皮过冈的味道。今天温州这只东北虎的违法买卖者们,应该成为让人耻笑的、令人唾弃的凶犯。只有让这些硬着头皮违法的利欲熏心者一一服法,这只东北虎的标本,才算得上多多少少派上了些用场——让更多的人明白,保护野生动物,端的有法。至于它的身世、生命,在这个案件尚未揭开谜底之前,我们只能一声叹息了。(文/刘雪松)
编辑:邱殿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