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鹿城区仰义街道一些市民接连向本报反映,正在改扩建的330国道仰义十里至前京路段,不少行道树在最近两周内陆续被砍掉,所砍树木的树干被用于道路扩建工程项目。对此,鹿城区交通局回应称,该路段的行道树砍伐是经过多方论证的,已获相关部门批准,所砍树木大多属水杉,经济价值并不高(温州都市报12月21日A5版报道)。
虽说针对国人的“素质诟病”依然不少,但每每看到民众在动物权利、环境保护方面的作为与努力,谁都无法否认,中国毕竟是进步了。就以后者来说,这些年,从南京到深圳,再到温州,每当有地方发生随意移栽树木、给行道树“剃头”等情况,民众总会拍案而起、举报抗争。此前甚至还有南京市民直接上书,向“季挖挖”市长陈情,从而最终逼迫当地全面停止移栽梧桐。
作为个人,虽然我并不认为每棵树都是神圣不可触碰、更别提“修剪”、砍伐的。毕竟,社会要发展、城市要更新,就必然会牵涉一些细节的变更、“不动物”的挪移,拆房如此、砍树亦然。否则,如果发生行道树和高压线“打架”等情况,反而可能产生巨大的安全隐患。但问题是,行道树是护是伐,其决定的做出究竟谁说了算,又需要遵循怎样的议事程序?
或许是为了堵住民众的悠悠之口,鹿城区交通局提供了一份资料,显示该路段行道树的砍伐程序,在2011年已经交通、园林、水利等部门和相关专家及沿线村居、群众的研究论证。言下之意,砍树决定可是征得群众同意的。不过,从砍树事件发生后附近居民、住户的茫然神态、抱怨情绪来看,我们似乎有必要对这个所谓“研究论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参与研究论证的“沿线村居、群众”究竟是谁?当初又是怎样“研究论证”的?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居民不知情?
事实上,相比有关部门含糊其辞的回应,我觉得改建工程负责人的话或许更接近“千株水杉竞折腰”的真相。按照其说法,之所以要砍掉这些行道树,一来是因为水杉价值不高,二来“这些树已长得较粗大,不及时砍掉,会影响到施工进度。”只是,“价值不高”就可以弃如敝履吗?要知道,水杉虽然不名贵,但是有较好的灰尘吸附能力,对于“霾”头苦干、再创“灰黄”的人们来说,这无疑是最大的“价值”。
俗话说,“一叶知秋”,同样的,透过这千株被砍伐的水杉,我们也得以再次感受一些地方“闭门决策”、片面追求速度的行事作风。相比被砍树本身,这或许才是此番争论的真正焦点。换言之,行道树“护伐之争”争的不只是树,其中更有民众对于部门作风的诸多不满,在民意逐步觉醒、参与意识日渐高涨的当下,这一点更有必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文/王垚烽)
编辑:邱殿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