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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美丽浙南水乡的实施意见
2013年10月24日 08:36:42来源:中国·温州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以治水为突破口,打造美丽浙南水乡,改善温州环境,推进转型升级,现就大力开展美丽浙南水乡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以“治源控污、截污纳管,强塘固堤、防洪保安,引水入城、清淤疏浚,建库保源、筑坝蓄淡,活水入园、人水和谐”为抓手,大力实施以污染源治理、防洪保安、水源地保护、河网综合整治、亿方引水、河口治理开发、水乡文化提升为主要内容的“水乡建设千亿工程”,不断提高科学治水、蓄水、调水、用水的水平,切实修复水生态、美化水环境、保障水安全、提升水功能、储备水资源、强化水管理、弘扬水文化,努力把水“蓄起来、连起来、活起来、净起来、美起来、亲起来”,加快打造“湖库相连、江河相通、山水相融、林水相映、城水相依、人水相亲”的美丽浙南水乡,为温州“赶超发展、再创辉煌”创造水优势。

  (二)总体目标

  到2014年底,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至少建成一处具有一定规模和档次的美丽水乡示范流域、示范乡镇(街道)、示范片区(具体标准另行制定),并带动各区域、各流域、各村镇全面推进美丽浙南水乡建设。

  到2015年底(规划近期),全面完成垃圾河、黑臭河和重点污染行业整治任务,全面建成污水、垃圾收集和处理系统,完成珊溪水利枢纽等重要水源地整治任务,主要城市(镇)防洪能力基本达到标准(市区、县级城市、中心城镇分别达到100年、50年、20年一遇标准),全市水环境、水生态得到明显改善,防洪减灾能力显著提高,水乡文化得到明显提升和展现。

  到2020年底(规划远期),基本完成各项规划建设任务,美丽浙南水乡基本建成;到2030年底,全面建成独具温州地域特色和文化风采、人水自然和谐相处、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美丽浙南水乡。

  1、让水蓄起来。通过建设水库、堤闸、翻水站,开挖河道湖泊等,增加可利用水资源总量。规划近期增加蓄水量约1亿方;远期新增10亿方,建成区水面率提高到6%以上,新建城区水面率达到8%以上,新建围垦区水面率达到12%以上。

  2、让水连起来。通过打开卡口、贯通盲河,建设渠道、引水入河,形成渠库相连、河湖相通的大水网,改善水生态、提升水环境。

  3、让水活起来。实施“活水畅江河”,建设引调水工程,加大生态调水量,增强水体流动性。规划近期温瑞、瑞平塘河年生态调水量达6亿方,重要水域每月换水一次以上。

  4、让水净起来。规划近期市控以上监测断面主要指标逐年下降,出境断面稳定达标;重点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Ⅱ类;瓯江、飞云江干流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鳌江干流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75%;平原河网全面消除黑臭现象,主要水质指标达到Ⅴ类标准;全市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5、让水美起来。实施拆违建绿工程,2015年底前基本实现无涉河违章,平原河道保洁率达100%,河岸绿化美化率达90%以上,重要江河沿岸、交通干线沿线80%以上的村庄、城镇林木覆盖率达到30%以上。

  6、让水亲起来。规划近期新建、改造、提升滨水公园500座,建设50个水乡文化宜居社区、村镇,建设15个生态文化园,全面提升广大群众对水的亲近感和水乡生活的幸福感。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治水。充分遵循自然规律、生态规律、经济规律,充分考虑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充分利用现代工程技术、生态技术、信息技术,坚持科学规划、科学论证、科学实施,坚持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期治理,急而不躁、稳扎稳打。

  2、坚持源头治水。始终坚持先治污、后调水,先截污、后蓄水,先陆域、后水域,先保安、后美观;在工程建设时序安排、资金投入统筹协调等方面,要以污染源治理工程、防洪保安工程、水源地保护工程以及黑臭河垃圾河治理等为先、为重、为急。

  3、坚持系统治水。以总体规划统领相关专业规划和各地治水规划,做到水中岸上立体治理、江河湖海同步治理、大河小河统筹治理、近期远期持续治理、城市农村全域治理、保安全亲水景协调治理,实现洪水、潮水、污水、饮用水“四水共治”。

  4、坚持生态治水。按照环境先行、生态优先的要求,综合运用清淤疏浚、盲河贯通、岸坡整治、生态修复、生物治污、拆违建绿、生态调水等措施,注重发挥水生动植物的天然净化作用,改变传统的硬质护岸和渠化河道方式,保持和修复河流自然形态和风貌。

  5、坚持依法治水。按照建管并举的要求,既要重在建设,在工程措施上下功夫,从根本上提高美丽浙南水乡建设的硬件基础;又要重在管理,在非工程措施上见实招,从长效管理上提高软件支撑和制度保障。

  6、坚持全民治水。始终坚持民主决策,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夯实美丽浙南水乡建设的群众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污染源治理工程

  建设美丽浙南水乡,“治污”是根本,总体要求是达到“三个100%”,即:2013年底前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2014年底前城镇污水应收尽收、应处尽处,处理率达100%;2015年底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达100%。

  1、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近期全市重点建设50个污水处理项目;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达标排放工程,到2015年底前,所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建成投用3座配套污泥处置设施,规划建设污泥处理后飞灰消纳场地,有效解决飞灰问题。(牵头单位:市住建委、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公用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功能区管委会)

  2、城镇污水收集系统建设。规划近期全市完成799公里管网建设(中心镇要全面完成);开展老片区管网整改,提高污水收集效率;注重入户管网建设,确保做到污水应收尽收。优化收集系统布局,实行大集中与小分散相结合的污水输送处理方式,有条件的区域可独立设置小型污水处理厂。加强市区新建道路配套的污水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市公用集团、市城投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功能区管委会)

  3、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提升、新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采取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或村域自建生态化治理设施的办法,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覆盖率;或者分散建设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就地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实现达标排放。至2015年底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覆盖率100%,接管率50%。(牵头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住建委、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公用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功能区管委会)

  4、生活垃圾处理。近期规划建设一批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等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全天候的河道保洁,保证河面和河岸基本无垃圾、漂浮物;着力构建多元化乡村环卫运作体系,全面消除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并完成生态修复;做好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加强建筑泥浆入河管理。制定港口码头污染物接收建设规划,建设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垃圾、船舶油污水接收设施。(牵头单位:市住建委、市城管与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温州海事局,责任单位:市公用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功能区管委会)

  5、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各县(市、区)要于2014年3月底前完成编制生态畜牧业规划和调整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畜牧业生产功能区。到2015年底按农牧紧密结合要求配套消纳耕地,确保实现规模养殖场粪污零排放,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畜禽禁养区(及水源保护地)和离主干河道50米以内的养殖场,一律予以拆除清理。2013年力争完成年出栏生猪500头规模场的生态化、设施化改造。2014年6月底前完成鹿城区、乐清市、瑞安市、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城乡垃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牵头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功能区管委会)

  6、产业整治提升工程建设。按照“淘汰一批、入园一批、转型一批、升级一批”的思路,全面推进电镀、造纸、印染、制革、化工、合成革等重点污染行业整治提升,到2015年底前,实现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明显优化,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大力发展小微企业园区,积极引导江河沿岸小微企业入园生产,实行园区统一管理、污水集中处置。严格环境准入标准,凡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凡不符合排污总量削减、替代比例条件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功能区管委会)

  7、江河两岸污染源监管。一是加强排水许可证发放管理, 2015年底前完成已截污纳管区域排水户排水许可证发放工作,加大对无证排水和超标排水行为的执法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排水管理的长效机制。二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坚持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格实行涉水污染源管理“五个一律”:沿岸各类非法企业一律予以取缔;对恶意环境违法企业一律实施高限处罚;对破坏环境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工业企业、餐饮业和各类服务业有纳管条件的,一律予以限期纳管;所有向水体直接排污的企业一律要求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目前尚不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的,必须立即开展整治提升。三是加强泥浆入河管理,开展市区建筑泥浆专项整治行动,建立河道联合巡查制度,推行建筑泥浆行业诚信考核办法,完善泥浆管理机制,有效防止泥浆非法入河。(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与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功能区管委会)

  (二)实施防洪保安工程

  全面推进瓯江、飞云江、鳌江三大流域综合治理,加快推进8项独流入海治理中央项目、市区郭公山至解放路口百年一遇防洪堤等重点防洪保安工程建设,开工建设永嘉南岸水库。

  全面推进温瑞、瑞平、柳乐虹、江南四大平原防洪排涝能力建设,重点加快50个中心镇的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和中小河流整治,加固小流域堤防100公里;全面建成鹿城北排工程、永嘉应急排涝工程等骨干项目,切实提高重点内涝区域的防洪排涝能力。

  全面推进城市蓄洪防涝工程建设,在瓯江口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瓯飞新区以及瑞安滨海新区、平阳滨海新区、苍南江南涂等新建围垦区域内,规划建设城市平原水库,大幅增强平原地区城市蓄洪防涝能力,同时增加城市蓄淡能力和湖泊湿地面积,打造环库水岸景观带,提升水乡城市品质。(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城投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功能区管委会)

  (三)实施河网综合整治工程

  1、修复千里生态河道。以温瑞塘河、瑞平塘河等平原河网为重点,开展水生态修复工程。采取人工修复和自然修复相结合,通过保护、种植、养殖、繁殖不同的生物和微生物,实施“小鱼治水”,改善生物群落结构和多样性,增加水体的自净能力,减轻水体污染,提高河道美学价值,创造优美的水生态景观。加强市区新开发区域的河道整治和配套污水管网建设,达到浙南水乡建设要求。(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城投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功能区管委会)

  2、建百个滨水公园。结合河道整治、“三改一拆”、“两清行动”、农房集聚等,开展滨水公园建设,其中市本级及三区建设100个,其他中心镇各建设8个左右。(牵头单位:市城管与执法局、市住建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功能区管委会)

  3、建千里江河海岸景观带。以海岸基干林带建设为重点,加强海岸带绿化建设,建成海岸森林生态旅游景观带;以三大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两岸绿化为重点,建成“三江六岸”景观林带;以温瑞塘河等绿化为重点,建成各具特色的塘河生态文化森林旅游景观带。同时建设滨海(江、湖)慢行系统(绿道),在适宜地段设置滨海(江、湖)休闲、康体、运动、游览设施,进一步丰富拓宽涉水旅游目的地(景观)。(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旅游局、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功能区管委会)

  4、建十个万亩湿地(湖泊)。通过开挖河道、清淤疏浚、植物配置等措施,保护和改造已有湿地;结合防洪能力、水面率和河网分布情况,开挖一批湖泊;开展滨海湿地的保护与修复,重点保护滨海水禽栖息地湿地,加强滩涂湿地红树林造林和保护。在全市范围内建设10个以上的生态湿地及若干湿地保护区,规划近期主要实施三垟、三溪等湿地,并对乐清市西门岛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等加强保护。(牵头单位: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交投集团、有关县〈市、区〉政府、市级功能区管委会)

  5、拆三级河道违章建筑。深入开展“三改一拆”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沿河违章建筑拆除和绿化景观建设。市、县、乡三级河道一律按照标准,拆除沿河违章,同步实施绿化、美化和游步道建设等工程。(牵头单位:市城管与执法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功能区管委会)

  6、实施活水畅江河及水乡信息化工程。在污染源治理基础上,提高生态环境调水总量,实施活水畅江河工程,加强平原河网的水力调控,完善调度方案,提高调水效率,促进水体流动,减少水流盲区,改善河网水质。同时开展水乡信息化建设和水乡重大课题研究,为美丽浙南水乡建设提供科技支撑。(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有关〈市、区〉政府、市级功能区管委会)

  (四)实施亿方引水工程

  充分挖掘珊溪水利枢纽、泽雅等水库的生态调水潜力,改造提升瓯江翻水站、潘山翻水站的提水能力,加快建设南岸水库、飞云江滩脚水利枢纽、樟嫩梓水库等工程,深入研究论证瓯江引水等工程的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区域内外的主、客水资源,不断增加近远期用于改善生态环境的水资源总量。(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市级功能区管委会)

  (五)实施河口治理开发工程

  1、以建闸筑堤为依托,打造百里清水长廊。加强相关规划的协调,深入开展冲刷、淤积、防洪等专题研究,在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上科学谋划和论证楠溪江河口大闸、鳌江河口大闸、飞云江河口大闸等项目,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增加江河清水水面面积、增加可用水资源总量,向两岸平原提供充裕的生态环境用水,提升两岸城镇人居环境和城市品位。(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市级功能区管委会)

  2、以围垦造地为依托,助推转型升级和产业集聚。规划近期重点实施瓯飞一期、浅滩二期、西湾北片等14项37万亩围垦工程,完成围垦圈围5万亩、完成造地9.6万亩。以三大江河口围垦造地为依托,建设河口产业集聚区,集聚区面积原则上不少于围区总面积的10%,以承接整治提升的入园企业和水源地外迁人口,逐步实现转型升级和产业集聚。规划近期重点开发浅滩一期、丁山二期、宋埠–西湾、江南等围区的产业集聚区。(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瓯飞开发建设管委会,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市级功能区管委会)

  (六)实施水源地保护工程

  以《珊溪(赵山渡)库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规划》为依据,继续大力开展珊溪水源保护工作,努力完成一二级水源保护区人口搬迁任务,全面完成“五大”水源保护工程建设,使珊溪、赵山渡水库水质稳定在Ⅱ类。泽雅等其他供水水库参照珊溪水源保护工作模式,开展水源保护工作,确保供水水质达标。

  加强水系源头、江河两岸、大中型水库库区等地区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加强低效林改造,增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等森林生态效能。(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功能区管委会)

  (七)实施水乡文化提升工程

  挖掘浙南水乡的文化特色,构建以瓯江、飞云江、鳌江和楠溪江、平原主塘河、滨海河网“三横三纵”为主脉的千里水乡文化长廊。规划近期全市建设50个以上的功能健全、景观优美、富有浙南水乡文化特色的宜居社区、村镇;建设15个以水源保护区、生态湿地为重点的生态文化园;建设一批具有水乡文化特色的博物馆、滨水广场、主题公园、亲水观光平台、游船码头等滨水开发空间;加强江河及沿岸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着力推进温瑞主塘河百里民俗文化走廊的建设;建设一批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努力形成具有地域水乡风光特色的森林植物景观带。(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市住建委、市城管与执法局、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功能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市里成立美丽浙南水乡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第一副组长,相关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全市美丽浙南水乡保护、整治、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统筹市级相关机构涉及水乡建设的项目和工作。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也要参照市里模式,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对美丽浙南水乡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功能区管委会)

  (二)多方筹集,保障资金。按照分层、分期、分类、多源的原则,科学制定多元化资金保障方案。一是统筹治水资金,加强财政投入。对各部门、各行业分散投入的治水资金进行梳理和整合,统筹使用各类治水资金,切实加大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二是利用现有平台,加大融资力度。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以整合利用现有国有企业为主体,打造市、县两级水乡建设投融资平台;市本级项目根据性质和类别分别由市属国有企业集团作为融资平台,并承担项目前期、建设、运营等业主职责。三是创新项目包装,争取上级支持。认真研究上级部门的关注点和政策动向,加强与中央和省级水利、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的汇报沟通,打破行业归口的限制,加强各部门合作,共同谋划一批重点项目,做大项目规模、提升项目档次,全力争取列入国家、省级重点工程,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技术支持。四是策划招商引资,拓宽筹资渠道。突出美丽浙南水乡建设招商项目的特色优势和竞争力,策划包装一批招商项目,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以温商回归为契机,吸纳社会资金,集中社会力量,推进美丽浙南水乡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招商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功能区管委会)

  (三)研究政策,创新机制。一是严格治水项目退出机制。已经列入总体规划的项目,必须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经深入论证确需调整实施计划的项目,须经市水乡建设领导小组或市水乡办同意。二是创新项目管理模式。将环保、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工程项目实施物业化管理,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三是落实河道“河长”制度。实行全市范围“河长”全覆盖,由各级行政一把手任“河长”,对管辖区域内河道水环境质量负总责。四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五是落实重点污染企业联系制。为全市重点污染源企业配备环保联络员,每月两次上门开展“送法律、送技术、送服务”;建立环境监察“一企一档”,做到“服务到家、监察到位、执法到底”。六是完善重污染企业关闭、搬迁和集中园区建设等方面的鼓励扶持政策。七是实行项目建设领衔制度。完善“一项工作,一位领导,一个小组,一抓到底”的市、县领导领衔和乡镇部门挂钩工作机制,并实行捆绑式考核。(责任单位:市委政研室、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功能区管委会)

  (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制订考核办法,将美丽浙南水乡建设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及市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绩效考核重点内容,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全程督查考核机制,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考绩办牵头组织开展美丽浙南水乡建设工作督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督查、整改意见,确保各项工作真正得到落实。建立考核结果运用体系,并建立约谈机制,将美丽浙南水乡考核成果作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奖惩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考绩办、市发改委)

  (五)强化科研,提供支撑。设立温州市“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科技专项”(简称“水专项”),为建设美丽浙南水乡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重点支持六个方面:一是广泛开展水生态修复技术的试验研究,充分借鉴国内外有关研究成果和已有技术,做到人工修复与自然修复有机结合。二是深入研究“活水畅江河”课题,加强平原河网水力调控,提高水体流动性。三是开展独流入海河流河口建闸可行性科学论证工作,解决泥沙冲淤、防洪排涝等课题。四是深入开展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研究,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五是开展初期雨水等地表径流截留措施研究。六是开展软土地基与刚性管网技术研究,科学安排截污管线布局。另外,要开展河道淤泥分类处理课题研究,将淤泥分类处置后用于制砖、土壤肥料、围垦造地等综合利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

  (六)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采取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建设美丽浙南水乡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积极营造推进美丽水乡建设的浓厚舆论氛围。建立爱水护水机制,充分发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树立治水工作的先进典型。机关工委和工青妇等部门(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研究提出发动干部群众参与美丽浙南水乡建设的具体方案,吸引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美丽浙南水乡建设。(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工商联、各新闻媒体)

  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21日 

编辑:邱殿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