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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谣要打,有时也须“雅量”
2013年09月03日 09:11:17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邓海建

  网络谣言,并不遥远。今年以来,温州公安机关共查处发布网络谣言、诽谤他人的案件15起,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12人,行政罚款2人,教育训诫42人。几天前,一则“温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向我市一领导干部行贿2000万元,该领导干部被双规”的帖子在网上发酵,随后,鹿城警方证实,这又是一起网络造谣传谣案件。

  谣言,人人喊打。《淮南子·说山训》有言:“众议成林,无翼而飞,三人成市虎,一里能挠椎。”谣言自古有之,及至今日,就算在公共意识或契约精神看似更高一筹的西方国家,网络谣言及其引发的涟漪效应,也不鲜见。有一点是肯定的:只要信息不对称是普遍存在的,那么,不管公民理性的“小宇宙”怎么爆发,禁绝网络谣言恐怕比禁绝中国的矿难还要不容易。

  正因如此,对待网络谣言,恐怕还是应秉持两个姿态:一者,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网民数量达到5.91亿,较去年底增加2656万人;手机网民规模达4.64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占比提升至78.5%;互联网普及率为44.1%,较去年底提升2个百分点。在这样一个“江湖”之上,没有自己的公序良俗,乱象丛生就会成为常态。因此,“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自然就成为网络舆论的下限。触碰底线,以身示范,自当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二者,在严肃打击逾越法律底线谣言的同时,也应适度宽容那些公共监督类的“传言”。若非心存恶意,也无不当得利,更没有危及公共秩序,只是善意的“随手监督”——那么,杯弓蛇影也好、杞人忧天也罢,总是提醒权力对公共利益秉持起码的警觉,就算离事实相去甚远,也当多多沟通,少拿“棒子”示人。譬如眼下“@山东环境”与“@邓飞”之间的“互掐”,既提供了微博政务互动的新范式,也提醒行政权力还得要有辟谣的“雅量”。

  古语云,“子产不毁乡校”。要聆听民意,就要有宽宏的胸襟与情怀。网络舆论不可能是完美的(尤其是民间声音),粗放的、原生态的,总会与科学或理性有所距离。只要公序良俗的底线与下限没有崩塌,权力者就不应在公共监督领域对网络监督抱以“洁癖”的姿态。这些年,司法与公众已达成一个共识:政府承受“传言”,是法治社会的常态。

  换言之,法律的硬气,与对民众监督权的谦抑,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有些谣言要痛打,有些谣言要澄清;有些传言要“察其言观其行”,还有些传言,就让它随风去吧……凡事“度”最重要,整治“网谣”,有时也须温柔一刀。

编辑:邱殿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