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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生命在他人身上延续
2013年08月29日 15:48:49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8月26日,是温州市成为全国器官移植捐献工作试点城市3周年的日子,3年来,全市共有340多人签订《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位居全省前列。其中九成为温州本地人,有6例成功捐献器官者,全部是新温州人。

  我国鼓励器官捐献工作起步较晚,直到2010年起,才在我省等地推行试点工作。但几年下来之后所取得的成效还是令人欣慰,有统计显示,我国年均器官移植数量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国,公民逝世后捐献的器官,占到器官来源总量的近四分之一。这个“第二”,应该没有考虑人口基数,“器官来源总量”也只是得到救助的总量,而不是病人所需的总量。因此,“第二”的排名,和实际需求之间,还存在着巨大的差距。

  器官捐赠,还远没有献血这么普及。中国人传统伦理中的“死者为大”,以及“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这些古训都让器官捐赠变得困难,起码很多人在感情上,难以接受对自我和亲人的“割舍”。而作为一种公民自愿履行的善行,器官捐献其无偿和公益的本质,也造成了一些人“对我有什么好处”的疑问。

  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温州能在短短3年时间里涌现340多人志愿签约,可以说是难能可贵,其中新温州人的成功捐赠,则越发弥足珍贵。但是,我们应当看到,正常和非正常死亡人数比较起来,签订自愿书者的比例还不高,真正的捐赠者,更加少之又少。

  这些年,对于器官捐赠的宣传不多,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健全。可随着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病患者对于人体器官的需求量却逐年增加。这种矛盾调和的重要途径,首先是良好的舆论氛围,以此促成一种普遍共识,消除人们长期形成的心理顾虑。其次是职能部门应当多想一些激励办法,及时出台相关的授受有偿机制,让器官捐赠者和其亲属,能够为付出而获得最大程度的抚慰。同时,还应当严格遵循器官分配中的人为干预,以患者病情紧急度和供受者匹配程度等国际公认的客观医学指标,对患者进行排序以显示分配公正。

  一个人的生命,总有终结的那一天,逝者对于社会所能够做出的最大贡献,莫过于在化为灰烬之前,将器官留给世间。它在延续他人生命的同时,也在延续自己的价值。假如这种风气成为常态,我们就有理由相信,自愿捐助者可能会给子孙留下一笔巨大的财富。今天的付出,何尝不会成为未来的收获?(文/钟秦)

编辑:金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