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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开学第一课”,检察长这样训诫他们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6日来源:温州新闻网

  “刚成年的你们,未来可期,好好抓住这次不起诉的机会,痛改前非,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勤劳的双手创造一个崭新的人生。”9月3日下午,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对徐某某等10人聚众斗殴案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举行不起诉宣告仪式,潘勇检察长作不起诉训诫。

  在场10人中,有9人系在校大学生。马上就要开学的他们,认真聆听着检察长的训诫,脸上难掩懊丧与悔意。

  案件回顾

  事情要从去年4月说起……

  2020年4月21日凌晨,徐某某跟往常一样跟七八个好朋友一起玩网游。表弟汤某某(另案处理)忽然找他说,跟别人发生了口角纠纷,现在双方约在乐清市乐成街道某便利店门口打架,对方有十余名人员。

  怕表弟吃亏,徐某某就通过微信群,纠集了原本一起玩游戏的黄某某、张某某、石某某、施某某、蔡某某等七名朋友,一起赶往双方约定的斗殴地址。另一方,跟汤某某约架的金某某(另案处理)也纠集了郑某某、马某某、吴某某等人在双方约定的地点等待。

  后汤某某一方与金某某一方发生斗殴,并造成郑某某、金某某、 徐某某受伤(均未达到轻微伤标准)。案发后,双方当事人达成民事调解。

  2020年12月29日,徐某某等10人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移送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检察官发现10人中竟有9人系在校大学生。

  “我还只是大一,我的人生刚起步,我太冲动了,太后悔了。” 提审时,这些后悔的年轻人向检察官坦言,自己因朋友义气,触犯法律,使自己还没彻底铺展开的人生出现了污点。

  通过审查,该案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嫌疑人大多数系在校学生,均具有自首情节和悔罪表现,自愿认罪认罚,经检委会讨论,乐清市检察院依法决定对10人作不起诉决定,并邀请了公安人员以及来自教育界的政协委员共同参与,于2021年9月3日进行公开宣告。

  在宣告会上,市检察院检察长潘勇,来自教育界的政协委员刘洁、金亦树、杨新华以及公安机关代表对10人予以训诫,并提出殷切的期望和美好的祝愿。

  潘勇检察长向10名被不起诉人阐明案件的刑事违法性、社会危害性、分析犯罪原因及应当吸取的教训,剖析被不起诉人自身的闪光点和积极的社会支持力量,对其今后工作、学习、生活提出有针对性的引导和建议,增强其信心。

  “我们明天就要出发去学校了,开学前的这堂特殊的法治课,我们会深深记在心里。”听完训诫后,10名被不起诉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依次做出了“永不再犯”的表态,表示感谢这场及时的不起诉宣告,现在终于能解除包袱,轻装上阵,开开心心返回校园。

编辑:姜珂珂 | 责任编辑:张朋杰 | 监制:阮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