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8日温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任命:
王纯、汪伦、鲁宏立、汪浩凯、林策、叶丽芳、刘琴琴、黄莹、李海燕、项秉忠、南炳灿、张义、林孝峰、廖远泽、刘青青、黄益佐、王霸、胡艳艳为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黄通荣、卢小明的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10月28日
编辑:张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