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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温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2014年06月12日 15:54:57来源:温州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专题

鹿城、龙湾、瓯海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2014年温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7日

2014年温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2014年,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已进入国家暗访考核的关键阶段。为进一步动员广大市民参与创卫,掀起全民创卫的高潮,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创卫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现就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进一步改善市容市貌和提升城市品质为目标,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领作用,以媒体加活动、新闻宣传加社会宣传的方式,通过组织策划各种创卫实践活动,让全体市民都行动起来,共同参与创卫,激发创卫热情,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工作内容

  (一)新闻宣传。

  1.进一步加大对市委、市政府有关创卫工作重大决策、重要举措和重大活动,以及市领导检查、督办创卫工作的宣传力度。

  2.加大对各区(功能区)、各有关单位的创卫工作动态,以及在创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创新经验的宣传力度。

  3.加大宣传我市市容市貌、基础设施、公共场所、“五小行业”、食品安全、建筑工地、农贸市场、小菜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等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并对在创卫工作中态度不积极、措施不力、工作滞后、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

  4.加大创卫公益广告在黄金时段的免费播放频次。

  (二)社会宣传。

  1.各区(功能区)、各有关单位要在所辖社区、单位宣传栏和醒目位置加强创卫知识的宣传。尤其要在各大进出口、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要道设置创卫户外公益广告。2.加强在临街门面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创卫宣传标语,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临街宾馆、酒店等餐饮行业单位,市卫生局负责督促临街医卫单位、歌舞厅、美容美发店等公共场所,市商务局负责督促临街大型超市、商场、购物中心等单位,市旅游局负责督促旅游星级宾馆、旅游景区等单位,温州银监分局负责落实临街各大银行营业网点,市城管与执法局负责沿街其他各类单位。市城管与执法局、市文明办负责市区主要道路沿线的创卫道旗宣传,主要道路包括温州大道、瓯海大道、温瑞大道、市府路、锦绣路、学院路、黎明路、人民路、鹿城路、江滨路、望江路、沿江路、会展路、机场大道、翠微路、广化桥路、勤奋路、信河街、解放路、飞霞路、车站大道、惠民路、汤家桥路等,及龙湾区、瓯海区、温州经开区、温州生态园的主干道。

  3.市交运集团要落实公交车辆车载电视每天播放创卫宣传公益广告,公交站台张贴创卫有关信息和宣传画;市交通运输局要落实城区所有出租车LED显示屏播放创卫宣传标语,并组织出租车司机每个月进行一次创卫知识专题培训。4.根据创卫不同阶段进行设计,进一步丰富创卫宣传品、公益广告宣传内容和形式,使其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5.继续组织开展系列创卫社会宣传活动,如创卫文艺专场巡演、创卫公益画比赛、创卫知识竞赛、创卫摄影大赛等,引导广大市民支持、参与创卫。

  (三)市民教育。

  1.市教育局要定期开设健康知识教育和爱护环境卫生、保护生态文明的专题教育课;经常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学生带动家庭成员、影响社会,使市民自觉遵守和做到“六不”(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贴乱画、不随地便溺、不乱穿马路、不损坏公物)、“六勤”(勤洗澡、勤洗头理发、勤换衣服、勤剪指甲、勤洗手、勤刷牙漱口)、“三主动”(主动宣传城市管理及创卫工作,主动清洁城市环境卫生,主动劝阻制止有损公共卫生的不文明行为)。2.各区(功能区)要组织所辖街道、社区充分利用市民学校,组织创卫相关知识讲座,进一步增强市民群众对我市创卫工作的了解,激发市民爱护环境、美化家园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单位要组织开展创卫为专题的志愿者服务活动。通过组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学校师生、社区居民、退休老人等成立志愿服务队,进社区、进公园、进广场开展清扫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进行创卫知识宣传和文明行为劝导等活动。

  三、工作要求

  1.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电视台、温州网等要统一开辟创卫工作专题专栏,安排专线记者对创卫工作进行动态报道、系列报道、专栏报道、深度报道,每周确保3天以上刊(播)发有关创卫的消息或专题报道。

  2.各区(功能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要按照“围绕主题、形式多样、精心组织、营造氛围”的要求,运用标语、宣传橱窗、墙报(黑板报)、展板(牌)、电子屏幕等多种宣传载体以及组织宣传队、志愿服务队等形式宣传创卫知识,积极营造全市上下“人人动手、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3.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广电传媒集团、市创卫办开展创卫访谈、“创卫城区、部门行”等主题宣传活动,与市民进行互动,并通过网上访谈、网友评论、网上调查等多种形式,加强与网民之间的互动,及时反馈网民对创卫工作的期望、意见和建议。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各区(功能区)、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目标,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创卫宣传工作任务。

  (二)把握节点,突出重点。4月至10月为我市迎接国家暗访阶段,要突出宣传创卫工作部署、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对策措施等,反映工作、传递压力,推进攻坚、强化整改。10月起要将宣传重点放在创卫工作的成效上,通过对比让市民感受到创卫带来的变化及成效。要结合多种宣传手段分层次进行宣传,务必自始至终保持浓厚的创卫宣传氛围,随时处于迎检状态。(三)强化指导,长效运作。市、区两级宣传部门加强协调指导创卫的宣传报道工作。各区(功能区)、各部门要认真制定宣传报道工作计划,保障创卫宣教的长效投入和协调联动机制,提升创卫宣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各区(功能区)创卫办要对辖区内、各部门各系统要对下辖单位的创卫宣传工作开展专项督查、自查。由市创卫办会同市考绩办督查各区(功能区)、各部门的创卫社会宣传工作落实情况,并将督查结果予以通报。

附表:1.2014年温州市创卫宣传“十进”活动任务分解表

  2.温州市创卫宣传工作活动任务分解表

  3.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标语(参考内容)(点击下载全部附件)

编辑:邱殿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