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赢我市蓝天保卫战,补齐出租车清洁能源化短板。9月3日上午,我市在市交通运输局举行召开推广清洁能源出租车推进会。即日起新投放和更新的出租车应为清洁能源车型,鼓励经营者更新为清洁能源车型,也允许现有的燃油出租汽车按规定进行油气两用改装。
最近发布的《温州市清洁能源出租车推广实施方案》提出,我市计划于2019年在全市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出租汽车2500辆以上,其中市区1295辆,同时全面开工51座综合供能服务站(具备供电供天然气功能),年内建成41座;力争2020年全市清洁能源出租汽车占比达到80%以上,2021年市区达到100%。
为实现推广目标,我市计划出台四项配套政策及措施:一是要求自《方案》正式发布日起,新投放和更新的出租汽车应为清洁能源车型。清洁能源车主要包括新能源车(含纯电动轿车、插电混合动力轿车)、油气双燃料车(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
二是计划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更新为清洁能源车型的出租车予以奖励,并给予残值补偿。更新为新能源车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车,更新为油气双燃料车以及其他清洁能源车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车。残值补偿标准=(燃油出租汽车购置发票金额/96个月)×剩余经营期限×50%。最高不超过2万元/车。
三是允许现有的燃油出租汽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油气两用改装,并对按时进行油气两用改装的,每车奖励0.6万元。
四是加快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强化充电设施布局,尽快构建完善的供电供气保障网络。建立健全油气双燃料车、加气站、充电桩、改装企业等的监管体系。据悉,目前我市已有4座综合供能服务站开工建设,已建设2000多个充电桩,其中已投用1000多个;今年全年计划共建43座综合供能服务站,新增500个充电桩。
编辑:姜珂珂